▲員工勸未成年別逗留釣蝦場,瞬間變互毆衝突濺血。(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鳳山區一間釣蝦場今天凌晨3時許發生鬥毆事件!一名陳姓員工發現包廂內有3名未成年男客人,於是依規定勸告得離去,結果卻爆發口角衝突,雙方打了一架,過程中陳男右臉有撕裂傷,3名少年則是手、左肩、右腳等部位有撕裂傷。警方到場後,陳男對3人提告傷害,受傷的3少則因住院觀察中,尚未製作筆錄。
警方表示,凌晨2時40分許接獲通報,指稱某複合式KTV發生打架案件,立即調派線上巡邏、防制危險駕車、快打警組等優勢警力迅速趕赴現場,經了解後,起因是陳姓員工端菜服務客戶時,發現包廂內楊男、巫男、張男都是未成年,卻仍待在裡面,於是依規定得勸告離去。
過程中,未成年少年當場和陳男爆發口角爭執,並引發肢體衝突,陳姓員工右臉撕裂傷,楊男右肩有手撕裂傷,巫男腳踝割傷,張男則是後腦撕裂傷。警方到場後立即架開雙方緩和情緒,立即協助傷者就醫治療,另帶返所內訊問製作筆錄。
警方表示,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7條對該店家進行裁罰,另有關當事人言行部分將依規定傷害罪受理移請偵辦。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7條規定,公共遊樂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縱容兒童、少年於深夜聚集其內,而不即時報告警察機關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