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二十年,生了個兒子,日子過得還算小康吧,我生下孩子之後一直到他上幼兒園才又去上班。之前不上班期間家裡開銷都是老公承擔的,我問他伸手要錢他從來不會多說一句,可是他每個月的工資也不會給我保管。

我知道他一個月的工資後來慢慢地漲到了兩萬,我也沒有多問,我以為他都是自己存著這些錢,畢竟孩子以後慢慢大了,用錢的地方也多。而且我自己上班之後家裡開銷也是他來,我自己的錢買些自己喜歡的東西他也不會多問。

而且孩子的開銷也都是老公來出的,結婚之前老公就跟我說公公在前幾年就去世了,而且婆婆跟公公在他高中的時候就離婚了。這些年婆婆去了哪裡他也不知道,我以為他就是這樣說說,可能心裡對婆婆有些怨言吧。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老公在兒子上高中的時候突然查出癌症,兩個月不到的時間就去世了,因為查出來的時候就已經是晚期了。

可是我雖然傷心,但是我卻發現這麼些年他居然一點存款都沒有,一分錢也沒有給我留下。後來我去查他的銀行卡記錄,發現他把他所有的錢都捐給了一家養老院,我去了解之後才知道,原來老公的媽媽一直住在這家養老院裡。

我去見她的時候她居然一下子就認出了我來,後來她才告訴我,原來這些年老公一直把我跟孩子的照片拿給她看。可是我們這些年居然都不知道她的存在,我真是感到慚愧,我第二天就把兒子帶來認她。

她高興得哭了起來,她還說兒子把錢都存在院長那裡,就怕哪天讓她受苦,說現在這個社會還是挺現實的。我說是我不好,居然這些年都不知道她的存在,老公既然不在了,我就會不管她,讓她放心。

我一有空就會去養老院帶著兒子看她,她雖然已經坐在輪椅上了,我也知道我盡不到幾年孝了,不過我還是繼續養她老,我也知道老公在天之靈肯定會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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