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在床上患病七年,一直都是由我照顧,就在前幾天,母親六十五歲生日,妹妹回來看望,在飯桌上我跟妹妹提出,要平攤照顧母親的費用,他卻拿出一張紙,我看後直接拍在了她的臉上。

事情是這樣的,母親含辛茹苦把我和妹妹撫養長大,父親早些年就去世了,但是卻留下7套房產,我們每個月收著微薄房租,也能安穩過日子。

妹妹出嫁以後沒多久,母親就得了中風,行動和說話說話都不太方便,於是我就接管了照顧她的工作,而這些年,妹妹都很少回來看我們,我猜是跟她當年出嫁的時候,發生的一件事情有關。

那年她結婚出嫁,對方是一個農村小夥子,我們怎麼都看不上妹夫,後來,母親讓妹夫給18.8萬的彩禮,才允許才答應這門親事,本來說就是看看妹夫的誠意,這筆錢收下之後再原封不動的退還。

妹夫東拼西湊,好像還借了高利貸,才拿出了這筆錢,後來,母親考慮到,我說話有點結巴,出去找工作不是很方便,於是就用這些錢,給我在家附近開了一家商店,妹妹有點小心眼,應該是從此就記恨上了我和母親。

當年他們結婚以後沒錢買房子,就想要從想從父親留下的這7套房子中,要一套當作他們的婚房,母親在跟我商量之後也沒有答應,畢竟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些房產理應都是,應該由我繼承。

然而現在,妹妹和妹夫生意越做越大,而我的小商店早就不幹了,現在勉強靠收這幾間房子的房租過日子,而這次,妹妹竟然還拿出一張合同,上面讓我出了一半的房產,這不是要了我的命嗎?

沒想到人越有錢越摳門,竟然不顧親情,和中華五千年傳統的孝道,他們竟然這樣對待我很辛苦拉扯大她的母親,你們說,有這樣的妹妹嗎?!如果我去法院起訴,他們不久完了麼?!我還顧及他們的感受,呸,這是白費我的一番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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