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館長」陳之漢,因不滿楊姓同業在網路PO文酸「看看你教出那什麼員工,潛入別人健身房還把DM塞在器材課表上,這就是成吉思汗的guts?」等語,認為名譽受損,憤而提告,求償20萬元,新北地院考量楊男還是大四學生,判楊男須賠償1萬元。
去年8月23日,楊男在臉書公開PO文「館長真的可以不要再刷仇恨值了,看看你教出那什麼員工,潛入別人健身房還把DM塞在器材課表上,這就是成吉思汗的guts?」並自行留言「那些把館長當神說他講話中肯的人大概不知道成吉思汗怎麼做事的吧」等語。
在健身房擔任客服專員的楊男表示,去年8月8日晚間,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林口分館的葉姓業務,進入自家健身房,事後同仁巡檢發現,教室課表竟被放入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林口分館的宣傳單,上面還印有葉男的姓名、手機、Line帳號,但葉男喊冤當天根本沒有去。
楊男稱,該篇貼文並未影響「館長」在粉絲心中形象,反而是他被痛罵,強調自己只是在健身房打工的大四學生,月收入不到1萬元,沒有想要借館長炒新聞,願意賠償1萬元道歉。
法官認為,楊男臉書發文前,未先查證店內監視器是否有拍到葉男放置宣傳單,事後也未能舉證葉男確有此行為,加上葉男本來就是該店會員。
法官認為,楊男PO文使用「潛入」,又稱「看看你教出那什麼員工」,暗指陳之漢員工以非正大光明方式為與同業競爭,教導無方,足以貶損陳在健身界地位,損害其名譽,判處館長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