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太新也不行!】網友攜帶的名牌包包“太新”,被泰國海關徵收RM2000!

泰國海關早前公布新規定,遊客若攜帶價值超過2萬泰銖(約2482令吉)物品出入境就需申報,即便當局已闡明私人物品不涉及違法,一名泰國網友日前卻因攜帶出國的名牌包包“太新”,而被海關徵收2萬泰銖(約2482令吉)稅收。

泰國海關局局長早前已解釋,遊客隨身攜帶的私人物品可選擇申報或者不申報,並不涉及違法。

根據“泰國網”,該項規定適用於離境泰國後需再次返境者,例如泰國珠寶商,需攜帶大量貴重首飾出國參展,離境期間可選擇將離境物品送至海關申報,以免回國時發生征稅糾紛。

泰國海關規定也說,普通遊客無需擔心隨身的手提電腦、手機、手錶等貴重物品額外征稅,因為海關會根據物品新舊程度判定是否為隨身物品;若是隨身物品,則不收任何稅費。

然而,一名泰國網友在本月16日卻申訴,回國時被海關要求給名牌包包繳納2萬泰銖(約2482令吉)的入境稅費和7%加值稅,海關說法是“新的包,今年新出的系列都會征稅。”

該名網友喊冤指包包是在2月購買,並無商業用途;此帖一出也引發網友質疑聲浪:以後出國是不是什麼都不能帶?

泰國海關公告闡明:“若遊客挑戰法律,故意帶2萬1000泰銖(約2606令吉)物品入境,原則上我們可以捉他,也可當作從沒看過;但若有過分遊客帶出價值3萬至4萬泰銖(3723至4964令吉)的物品,我們無法忍耐,將會將其帶走補稅。”

此公告也引發含煳爭議,即海關似乎可“看心情”決定是否征稅;泰國海關對此坦承,公告用詞確實模煳,並會在一兩周內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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