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時候親媽就去世了,後來我爸又找了一個後媽。我後媽從前夫家還帶來了一個女兒,比我大六歲。後媽對我挺好,沒有打過我罵過我,最後還供我讀書。在我心中,後媽雖然永遠比不了我親媽,但是她的養育之恩我也一直記在心裡,希望自己能掙錢後就好好報答她。
我畢業後找了個男朋友,他雖然家裡面條件不好,但是對我很好,我把男朋友帶回家給後媽看,後媽對我男朋友不是特別滿意,說家裡面又遠,還有個得了肺氣腫需要長年服藥的爹,我嫁過去會受苦。但是我和男朋友感情很深,我執意要嫁,後媽也攔不住我。
我知道我的婚姻讓他們失望了,沒有嫁個條件好的人家。不像後媽的親女兒,我的大姐,嫁給了一個裝修公司的老闆,身家好幾百萬,每次姐夫回來都會大包小包的送後媽很多東西。
後來,後媽也想通了,說我執意要嫁,她也不會阻攔我。為了我以後過得好,她找大姐送我一套房子,大姐有好多套房子都沒人住,我現在困難,她幫幫我是應該的。大姐也同意了,說我們不是親生姐妹勝似親生姐妹。
沒想到後媽和大姐對我這麼好,男朋友也很意外,一直在勸我以後要好好孝順後媽,這房子咱也不能白拿,雖然沒錢,但是每年還是得給大姐2萬,當做是我們買的。
大姐說房子現在在出租,等過兩周租約到期後就去把房子寫到我的名下。那段時間大姐經常在娘家也沒有怎麼見到姐夫來。為了感謝大姐,大年初三的早上我很早就起床去買菜想做一桌好吃的給大姐,回來的時候我怕打擾他們睡覺就輕手輕腳的沒有什麼聲響,卻聽到大姐在後媽房裡說話:
後媽:等房子過戶了你就去給小英說這事,這麼多年的姐妹情,你又送了她一套房子,她會答應的!
大姐:要不是結婚六七年沒有孩子婆家吵著要離婚,我也不會出此下策。小英還年輕,第一個孩子給我,以後還可以再生一個。我對孩子也會像親生的孩子一樣對待的。
我心跳得很快,原來後媽和大姐是打上我孩子的主意了,怪不得送我一套房子啊!從小我就是個藏不住事的人,我想沖進說你們的房子我不要了,不要想抱走我的孩子!可是我又想到後媽對我的撫養之恩又開不了口,還有男朋友那邊,已經開始籌備婚禮了,不要房子的話這兩年我倆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現在可怎麼辦啊!大家有沒有好的主意給我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