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追女 · 花光儲蓄】大馬男子追了女子5年,最終決定花5年儲蓄買名牌包包向她「告白」!網友:“過後你養得起她嗎?”

對愛情的執著和長情並不是每個人都辦得到,更何況是5年之久?日前,大馬男子 Benny 發帖問表示自己喜歡上了一位女子也追了她長達5年之久,但由於從沒和她告白過,於是他決定花光一筆 RM27,000 的儲蓄去購買一個名牌包包向該女生表白!後面的故事更精彩!

▼以下為 BENNY 的原文

▼原來事主買了一個RM 27K 的 CHANEL 包包!

▼如果一個人愛你,就算你什麼禮物也沒送,她也會接受你的啊!

▼27K 的包包恐怕最後只是送給別人老婆的禮物…

▼第一份禮物就送名牌包包,事主確定以後還養的起她嗎?

▼存款花完了,那未來的你們拿什麼來維持感情?

▼第一份禮物送了 27K,第二份禮物肯定就不能少過 27K 的,不然人家以為一開始你當她是寶,得到後是草…

▼那結婚的花費不就得花10年再存過?

▼如果女子不接受,所有儲蓄就真的彷彿丟入大海了!

▼以金錢維系的愛情,恐怕不長久

▼一個真心喜歡你的女生,就算你不送他 27K 的包包,他也會和你在一起的。

▼貪慕虛榮的女子並不是真心的喜歡你…

▼事主是打算「用包包換鮑鮑」嗎?

▼你爸應該會對你很失望…

▼事主是否也會對家人那麼好??

▼表說 27K 了,2700 的禮物有送過沒有?還是連 270 都沒有送過?

▼27K 應該拿來孝敬父母才對啊!

▼網友都開始質疑事主是否真的拿那麼多錢來告白

▼事主也將單據發了出來。

▼原來內有故事?

▼事主原來是送給老婆,女友是虛構的!

▼花那麼大筆錢來哄老婆開心,這男人實在太好啦!

▼不過也有人認為,27K 拿去買屋更好,買一個名牌包真的不太值得啊!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