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分院。(圖/Google Map)

高雄有位趙姓老翁,為了扶正同居長達40多年的小三,決定和正宮打離婚官司,正宮對於丈夫和小三之間的關係全都一清二處,長期下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想到這次被小三騎到頭上,憤而提告賠償200萬元,最後高雄高分院判趙翁和小三連帶賠償80萬元慰撫金,全案定讞。

▼(示意圖/PAKUTASO)


綜合媒體報導,趙姓夫婦在民國52年11月間結婚,4名子女現今都已長大成人,孰料在結婚後10年,趙翁移情別戀到李姓小三身上,不顧妻小拋家棄子,同居至今長達40多年,還未婚生下2名子女。期間,趙婦多次請求趙翁回頭是岸,重建家庭,卻屢次遭到拒絕,趙婦才選擇不聞不問,獨自1人將子女扶養帶大,即便打電話求助,換來的卻是三字經羞辱,不准孩子叫爸爸飆罵「你們是乞丐嗎?」

直到去年,趙翁想替小三爭取名分,決定打官司訴請離婚,結果趙婦收到法院開庭傳票,詢問子女才知丈夫和小三對外爽稱賢伉儷,時常在臉書曬恩愛,讓趙婦聽了火冒三丈,氣炸提告要他們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對此,趙翁不僅否認棄妻小於不顧,還稱自己有透過媒人向小三母親提親,是明媒正娶沒有通姦,反控趙婦早在40多年前就知道他和小三生子,卻直到前年才提告,主張趙婦請求權時效消滅。

▼(示意圖/PAKUTASO)


最後法院審理時,因趙翁和小三無法舉證原配同意甚至諒解他們在一起生活,且主動背離妻小另組家庭,認為應對婚姻破裂付完全責任,將離婚之訴駁回,另判2人須連帶賠償8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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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娘的逆襲!竹科一間上櫃公司的何姓董娘,2010年懷孕時遭陳姓丈夫逼墮胎,但2015年卻發現丈夫在外頭生了私生子,而且孩子都5歲了,因此怒告通姦,但只獲賠60萬。後來董娘提出離婚,並且向法院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成功拿回8816萬元。

▼示意圖(圖/翻攝自flickr,攝影 Bhupinder Nayyar)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何女婚後除了盡到妻子的本分外,更協助老公創業開科技公司,是成功男人背後最堅強的後盾,但2010年當何女懷孕時,陳男竟堅持要她墮胎,雖然遭受親友異樣的眼光,但她仍照著丈夫的意思做,但隔年,她就發現老公在外頭疑似有小三,還帶著小三看房子,但遭到否認,陳男表示女生是自己的表妹。

一直到2015年,何女出國時拿老公的舊手機來用,意外發現Line中的外遇對話,甚至還有私生子的照片,而且孩子已經5歲大了,這時她才知道,原來當年逼她墮胎,恐怕是因為外頭有私生子了。何姓董娘氣得對2人提告,並求償1000萬。最後法官考量雙方經濟能力都不差,只判賠60萬。

▼(圖/Pixabay)


而婚姻走到此地步,已再也走不下去了,雙方協議離婚,何女接著再向法院提出「分配剩餘財產」訴訟,要求男方要給付8816萬元。但陳男反擊控訴何女對婆婆不聞不問,而且花錢不手軟,常常做個醫美一次就花數十萬元,而且喜歡和朋友吃喝玩樂買東西,還和男性有人過從甚密。

但法官調查後發現何女財產近6千萬元,而陳男婚後剩餘財產為2億4千多萬元,雙方差了1億8千多萬元,平均之後為9112萬元,但何女只有要8816萬元,最後按照《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判男方必須給付一毛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