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往事

不管走到哪裡,總有一些女孩能夠成為人群中最受人矚目的那一個,就像身上隱隱發著光,不刺眼卻格外耀眼。

不是她們的穿著讓你眼前一亮,而是撲面而來的自信,在人群中熠熠生輝,任何外力都掩飾不住。

01

女人,永遠別停止變美的腳步

女孩都愛美,也都為悅己者容,這話一點都不錯。

剛認識小惠的時候,她是掉進人堆裡找不到的那種女生,身材一般,長相平平,又沒有醒目的特點,讓人很容易忽略。

直到她認識了喜歡的男人,她就像變了一個人,以前從來不化妝的小惠開始問我們什麼牌子的化妝品好用,出門也開始注重自己的衣著,偷偷看雜誌上教的穿衣打扮,還省錢買很貴的衣服。

她嫌自己的皮膚不夠細膩,聽別人說把牛奶當水喝能讓皮膚變好,她每天堅持喝兩袋,每天回家還用牛奶泡澡;

同事曾經嫌棄過她的衣品,她就咬牙把以前的衣服全都扔進垃圾桶,發誓要跟土土的自己告別;

她對自己的身材也不滿意,小惠屬於下半身微胖的女生,減肥其實不容易,但她真的堅持每天跑健身房,同事晚上去大吃大喝,她就啃兩口白水煮過的西蘭花,再也沒見她喝過一杯奶茶。

就這樣,她帶著這一股子狠勁兒,硬生生從一個土裡土氣的鄉下姑娘,搖身一變成為一個高挑纖細的淑女,減完肥之後的小惠竟然真的變成一個女神,男人們路過都會看兩眼的大美女。

雖然後來她喜歡的男人結婚成家了,但一點都不妨礙她改頭換面,她已經是一個自信滿滿的女孩,追她的人恐怕排隊都要排上三五天,當初喜歡一個人為他改變的動力,如今也成就小惠成為人群中最受矚目的那一個。

不管你是20歲、30歲還是50歲,沒有人能夠阻止你變美的腳步,變成讓自己都覺得美的人,才能收穫更多啊!

02

對未知事物永遠抱有求知慾

每個人求知慾最強的應該是13、4歲,對一切事物表示好奇,對世界剛剛開始探索,迫切地想要瞭解一切。隨著年齡增長,我們對事物都有了固定的認知,越來越習以為常,對未知也會喪失瞭解的慾望。

按理說到30多歲的女人已經開始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丈夫、孩子和家長裡短會花費她們大部分的時間,很多人也因此喪失了求知慾。

劉玫完全顛覆了我對30多歲女性的認知,一天24小時,她除了照顧一對不到3歲的兒女,剩下的時間全部用來研究新奇事物。

「最新的打車軟件對司機的獎勵機制是什麼,同行業內部競爭給乘客帶來哪些便利」

「xx進口超市每一款減肥餐的卡路里分別是多少,哪個時間段進食最合理,每週做多少鍛鍊最符合減肥需求」

「市面上鱗次櫛比的美容儀,哪一款雞肋哪一款性價比最高」

這些和每個人息息相關的問題,小到日用品的優劣大到信息科技的發展,總之我聽得懂和聽不懂的問題,劉玫通通都有研究。

我經常感嘆,一個每天在家奶娃的「婦女」娃還不夠她操心的,哪來這麼多時間,這麼多精力去研究平時我們根本沒在意的問題。

但她又是實實在在不容小覷,今年33歲的她,有著20歲女孩的朝氣,30歲女人的睿智,40歲女人的淡定沉著,無論走到哪她都是人群中最受矚目的那一個,和她在一起你可以什麼都不用考慮,安心享受就夠了。

我偶爾也會問劉玫,問她過得累不累,她說完全不會。

她不害怕丈夫被「小妖精」勾搭,因為她比大多數女性都優秀;她不害怕被小年輕稱呼為「阿姨」,因為她是小年輕都羨慕的「阿姨」;她不害怕不工作就會被社會取代,因為她收穫了更多工作無法給予她的東西。

劉玫這樣的女性,真可以稱得上新時期女性的典範。熱愛自己的生活,哪怕每天有爛糟糟的事等她去處理,她也能夠不為所動,依舊保持良好的狀態。她抱著對新事物的渴望,慢慢將家長裡短拋到身後,等待她的除了是一個佼佼者的姿態,更是受人矚目的優秀女性,哎,老公婆婆想不愛都難。

03

越是難走的路,越要迎難而上

學生時代兩個同學的經歷,讓我相信天底下沒有做不到的事。如果真的有,那就是你的努力還不夠。

木耳和紅紅分別是我的初中和高中同學,木耳從五歲開始學唱歌,每週有三天都要去老師家上課,如今已經是一位小有名氣的歌唱演員,她最大的特點就是極有韻味的音色。

但誰都沒想到,木耳剛開始學唱歌那時候,卻是老師最頭疼的學生。

木耳先天的音色很奇怪,很少有小女孩講話粗聲粗氣,她就是一個,老師勸過木耳媽媽,讓她學學其它的,一開始媽媽也答應了,沒想到5歲的木耳非常喜歡唱歌,自己堅持要學,就這樣,十多年之後木耳成了知名歌唱家。

剛開始上課,老師都不讓木耳發聲,因為她音色不好,老師讓她先聽好的作品,去好好感受。一段時間之後老師又讓她瘋狂練習發聲,丟給她一首歌,要求她一個月之內唱得和原聲一模一樣。

那時木耳上小學了,每天做完功課她要花上三個小時在練聲和唱歌上,每週上課老師都會指出她的問題,再回家改進。

難以想像,一個7歲的小女孩,可能連老師提出的問題還不能完全理解,就被要求唱得和原聲一樣,這種近似殘酷的方式,卻開啟了木耳歌唱的道路。

紅紅是我的高中室友,她人如其名,所到之處一定是紅紅火火的,因為她愛唱歌。

可惜她不是唱歌動聽的那一類,偏偏是唱起歌來要人命的那款,我們同住一個宿舍,每天都會被她「惡魔」般的歌聲所驚嚇,後來她唱得實在太難聽,我們干脆不讓她再唱了。

宿舍不能唱,紅紅就去操場唱,那裡人少又空曠,也不會有人去阻止。她每天都會去操場唱歌,有時候起早去唱,有時候中午午休去唱一會,有時候晚上下了晚自習又跑去唱。

04

不知過了多久,有一次大家都在宿舍睡午覺,紅紅戴著耳機在聽歌,她以為我們都睡著了,不自覺哼唱了起來,那歌聲我到現在還記憶猶新,她唱的是莫文蔚的老歌《盛夏的果實》,我幾乎以為是她在放原唱,和我記憶中她的歌聲差得太多,抬頭一看才發現真的是紅紅在哼唱。

高三那年的畢業晚會,我記得紅紅戰戰兢兢地報名唱了首歌,當晚她成了全場的焦點,所有的學生都揮動著手裡的螢光棒,沉醉在她的歌聲裡,她是最受矚目的那一個。

哪怕是現在回想起來,我都覺得那是我聽過最動人的歌聲,我已經忘了她到底唱了什麼,但被她牽動的情緒我卻一直歷歷在目,不敢想像,那曾經是一個唱歌被我們嫌棄的女孩,而那一晚所有人都為她歡呼。

聽說紅紅上大學之後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學組件了一個樂隊,他們去過好多地方演出,還記得高中畢業後再見到她的樣子,一身酷女孩的打扮,長發披肩笑容滿面,拿著吉他大步流星地在太古匯步行街走著。

那天的她,無疑就是人群中最受矚目的那一個,但我更相信以後的她會更受人矚目。不管是木耳還是紅紅,在唱歌這件事上她們從最不適合變成最出眾,其中付出的努力就足夠她們所向披靡,看看她們,我意識到能夠對從容面對困難的才能配得上她們身上這份耀眼。

那些人人都羨慕的人生,其實沒有捷徑可言,她們要不是比你多付出,就是比你多經歷了痛苦,想要成為變得受人矚目,你要做好準備,等待你的將是一個漫長蛻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