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狄鶯與孫鵬的18歲獨子孫安佐因涉及恐攻遭美國檢方起訴,加上被控持有槍械等犯罪工具,最重恐遭判刑8年,讓夫妻倆急奔美國營救愛子,原預計25日將召開預審庭,卻被爆出孫安佐日前被加控新的罪名,「如果有『意圖』犯罪者擁有任何犯罪工具就是犯了一級輕罪」,而全案定罪關鍵就在於「意圖」這兩字!
▲狄鶯、孫鵬一家三口。(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目前孫安佐被指控的兩項罪名,都有with intent (意圖)字眼,一是犯下了意圖恐攻他人的恐怖威脅,二是又被追控擁有意圖犯案的犯罪工具,因此檢方若要定罪,必須要有證據佐證,孫安佐的確有執行上述兩項罪名「意圖」,指控才能成立。
▲狄鶯、孫鵬赴美營救愛子。(圖/翻攝自臉書)
而孫安佐在自白口供中,曾強調只是開玩笑,但外媒報導大多忽略這一點,孫安佐或許的確擁有槍彈,但檢方控告孫安佐有執行意圖,該如何證明?因為他確實可能只是開玩笑、自製手槍與蒐集彈藥,也可能確實出自單純軍事迷的行為,如果檢方無法排除這些事實推斷,那麼這兩項罪名可能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