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稅收局新動作,矛頭直指國際學校,引起家長恐慌!
導語:這兩所學校,前者在昨日發給家長們的電郵中指出,該校接獲來自內陸稅收局的信函,要求該校提交2017年收取的學費、付費者(家長)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及學生姓名數據。
(吉隆坡19日訊)內陸稅收局近期把矛頭瞄準國際學校,巴生谷至少有兩間國際學校,受該局指示提交學費支付資料,引起家長恐慌,不滿個人信息在未經咨詢下就外洩給內陸稅收局。
據了解,接獲有關指示的是艾麗斯斯密斯(Alice Smith),以及Garden國際學校。前者在昨日發給家長們的電郵中指出,該校接獲來自內陸稅收局的信函,要求該校提交2017年收取的學費、付費者(家長)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及學生姓名數據。
擴展!大馬稅收局新規:2018年1月起,這些人面臨罰款100%!
從2017年開始,罰款比例增加多達55%。如果一名欠稅者欠稅100萬令吉,明年起加上100%的罰款即100萬令吉,則他需要繳付200萬令吉。
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准備從2018年1月起,調漲欠稅的罰款比例,即從原有的6個月內繳付欠稅罰款45%,增至最高的100%,且范圍涵蓋公司、個人等。
該局首席執行員表示,新措施不必修改所得稅法令,因法令條文已賦予可罰款最高300%的許可權,但該局決定將罰款額度設在100%。
該局現有的欠稅罰款架構闡明,欠稅者若在半年期限內解決稅務問題,除須補交原本應繳的稅務外,也面對45%欠稅額的罰款。
換言之,從2017年開始,罰款比例增加多達55%。如果一名欠稅者欠稅100萬令吉,明年起加上100%的罰款即100萬令吉,則他需要繳付200萬令吉。
不過,內陸稅收局解釋,從2018年1月1日起,只有犯下特定罪行的納稅人,才會被罰款最高100%,其中包括重復未申報或虛報所得稅資料。
稅收局首席執行員今日發表文告,舉出其中5個將會被罰款100%的例子,即:
a.重復未申報或虛報所得稅資料。
b.在審計或調查過程中拒絕給予當局充份合作。
c.在進行審計或調查過程中,沒有提供全面配合或提供所需檔。
d.執行有組織的逃稅計劃。
e.即使納稅人已經被審計或調查過,但沒有遵守稅務法令。
稅收局官員續上周對小販、餐飲業者及食品加工廠進行“親善訪問”,提高業者的報稅意識後,本周該局根據情報,鎖定7829個涉嫌逃稅或沒有如實繳稅的餐飲業者展開稽查。
(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今年起向多個領域展開大追稅後,如今將觸角伸向“草根經濟”領域追稅,目標包括沒向政府繳稅餐飲業者,如流動小販、早夜市小販、大排檔及食品加工廠等。
《星洲日報》報導,這項為期兩周的“食品行動”(Ops Saji)將在本周五結束,而全國37個分局的1479名特別行動組官員都參與這次的追稅行動。
稅收局副首席執行員(監督)阿都馬納說,該局根據情報,鎖定7829個涉嫌逃稅或沒有如實繳納稅款的餐飲業者。
“他們當中,有的沒有向稅收局注冊、有的向稅收注冊了,但沒有呈報稅務、向稅收局呈報稅務,但沒有繳付足夠的稅務,或者向稅收局呈報稅務,卻最終沒有繳稅。”
按計劃,稅收局官員上周主要是對小販、餐飲業者及食品加工廠進行“親善訪問”,以提高業者的報稅意識,包括是否已經向稅收局注冊及呈報稅務等。本周,該局開始展開稅務稽查。
他提醒業者,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若呈報不確實的收入或錯誤資訊(遺漏或少報收入),稅收局有權加重稅款,即施加45%至100%的欠稅罰款。
他說,除了提高餐飲業者對報稅的意識,此行動的最終目標是預防稅收的流失。
阿都馬納日前接受《南洋商報》訪問時指出,該局正在研究強化國家追稅執法隊(NRRET)的職能,探討向全國合法及非法的攤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案。
他認為,餐飲業所賺的錢可觀,尤其是那些無執照的經營者,獲利更高。
“他們不繳稅,對國家經濟將造成損失及不良影響;我們將與其他機構合作,包括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警方及各地方政府等,以情報共享,來鑑別哪一些是逃稅者,並逐步展開執法行動,以解決販商逃稅的問題。”
他指出,身為自僱人士,小販也有義務繳稅,營業收入被視為個人總收入的一部分。所以,該局會以個人所得稅率來計算小販應繳的稅務;該局也促請小販保存完整的業務記錄與賬目,以方便申報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