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道發生一起「兩員警遭追撞慘死」的事件,死者郭振雄與葉家豪在國道取締違規貨車時,突然遭到後方大貨車追撞,當時取締駕駛也慘死,兩員警更是被推撞到17公尺處命喪輪下,警消趕到後當場痛哭失聲,不敢相信同仁早上還好好的笑著揮手外出值勤,現在卻等到一具冰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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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據悉肇事駕駛供稱「因為打瞌睡才釀禍」,肇事駕駛的妻子也痛哭表示「丈夫肝不好,這兩天身體不舒服,精神不濟,昨天叫他不要跑,但同事有事」,照理來說許多人都以為「兩位喪命員警,是因執勤公務時死亡,應該為因公殉職」,但是現在傳出政府「不承認」該兩死亡員警因公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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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在所有警察單位中,平均值勤死亡率是最高的,機率高達1.6%,也就是說大約每50位警察就會有一個人面臨死亡威脅,明明環境是這麼的高危險性,銓敘部卻不認定這是冒險犯難的環境,導致許多員警家屬難以領到「因公殉職」的撫恤金,這些無辜死亡的員警除了遭嫌犯開槍殺死的以外,竟然沒有一個人得到因公殉職的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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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死亡的員警,有一半以上都是因為被大貨車追撞,警局紀念牆上更是掛滿滿殉職員警的照片,近半個世紀走了20個國道弟兄,多達8人是遭大貨車撞死,但殘酷的是沒有一件被認定是「因公殉職」,究竟國家認為的「因公殉職標準」在哪,引起許多人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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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局長周威廷表示「銓敘部可能受限法規規定,有更嚴苛的條件跟標準,現在也在跟相關單位溝通」,而警政署長也沉痛表示「將優辦理相關撫卹並發給慰問金,目前正修正警察人員的相關細則,對於細則中因公殉職的定義,將會對『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納入符合因公殉職的要件。」,據悉該法規現在正在「修正預告期」,預告期滿後將會依法訂出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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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該法規一通過,包括連去年8月遭撞死的員警,也會一併適用,警政署也將全力爭取國道員警們的「危險加給」,目前員警的危險加給「只有5000元」,希望法案通過後能更加保證警察的權益,前警大教授葉毓蘭也在臉書悲痛表示「這個國家對不起警察。」,許多過世員警的家屬們,甚至跳出來說「後悔讓孩子從警,因為這國家從不站在警察這邊,就連值勤開槍為了保護自己也會坐牢,之後不會再讓家裡其他孩子從警」,讓人聽了非常心酸與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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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生氣了,因公殉職的定義到底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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