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陳姓榮民去年2月15日到市場買菜,因他買了6顆高麗菜,而彭姓攤販只給他了他一個「塑膠袋」裝不下,他便再向彭男要塑膠袋被拒絕,2人因而在市場內大吵,過程中彭男大力推了陳姓榮民一下,陳姓榮民年事已高,被突然大力推胸口後,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撞擊到地面造成腦出血,緊急送醫5天後不治身亡。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彭男犯傷害致死罪,依刑法59條「情可憫恕」判處4年6個月徒刑。
▲陳姓老榮民為了爭一個塑膠袋最後連命都沒了。(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姓榮民那天到市場選了6顆高麗菜,彭男給了一個塑膠袋後,陳姓榮民覺得無法將6顆高麗菜全部裝進去,便向彭男再索取一個塑膠袋但被拒絕,陳、彭為此大吵,彭男氣到表示不願意賣給陳了,陳姓榮民隨即將裝著高麗菜的塑膠袋放在結帳櫃檯,彭男立刻拿起塑膠袋丟到櫃臺上的菜籃內,並大力推了陳姓榮民,陳姓榮民年事已高,被突然大力推胸口後,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撞擊到地面造成腦出血,緊急送醫。
桃園地院審理後,考量彭男是因為一時情緒氣憤,且推倒被害人與一般持凶器砍、砸或直接以拳頭猛烈毆打、用腳狠踹情節有別,手段並非惡劣至極,認定彭男犯傷害致死罪,依刑法59條「情可憫恕」判處4年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