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吳茂昆上任以來爭議不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吳茂昆尚未就任就被爆於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溢領獎助金、赴大陸中國科學院擔任顧問,甚至在擔任校長期間赴美設立公司,擅自將屬於東華大學的專利權申請為該美國公司之專利。吳茂昆違法事證明確,應該兌現承諾立即下台。
曾任美國執業律師的藍委蔣萬安表示,吳茂昆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間擔任東華大學校長,卻於2015年8月在美國成立師沛恩公司,並為該公司之「成員」(member)。依據美國加州法律,有限責任公司(LLC)之成員即為「股東」,因此吳茂昆已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規定。
蔣萬安並說,吳茂昆2015年9月2日將東華大學之專利權(申請號:TW104107161)以美國公司名義申請國際專利(PCT),進而申請包括美國、日本、中國大陸、歐盟等各國專利,對此東華大學明確表示「校方不知情」,吳茂昆4月23日聲明「如果專利申請到了,這個專利的成果,是一定要再回到學校的」。 但吳茂昆不僅未依實務上慣例,在遞交PCT申請書同時寫明專利受讓人為東華大學,甚至另外簽署一份「專利轉讓書」,將該專利權轉讓給其所設立的美國公司Spiranthes Biotech, LLC,而非國立東華大學,戳破「申請到的專利將移轉回校方」的說法。
另外,蔣萬安也提到,吳茂昆日前辯稱其以美國公司名義於2015年9月所申請的國際專利(PCT)及之後於2017年7月申請的美國專利,為綬草專利 “2.0版”,非屬東華大學所有。但調閱相關文件發現,該綬草專利“2.0版”在台灣的專利權人為國立東華大學,且該專利是吳茂昆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時所申請,因此所謂專利“2.0版”實為東華大學所有。
國民黨團認為,吳茂昆身為台灣未來教育大政擘畫和推動的首長,對於擅將東華大學專利以私人公司名義申請他國專利並移至公司名下,一直不願誠實面對,要如何成為台灣各級學校校長、老師、甚至所有學子的榜樣?吳茂昆違法侵權事證明確,應該立即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