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大馬美女 Evien 在網路上發帖抱怨,她在 Highway 快車道上遇到了一台開 90 又死不讓路的路霸,Evien 好不容易找到機會超車,對方追過來惡意閃燈,被追車一段路之後,她氣不過朝對方比了「國際手勢」,結果下交流道時,對方做出了非常危險的舉動──竟然拿東西丟 Evien 的車!對方樣貌看起來還很像華人,真是令人心寒!

在馬來西亞,沒有車就跟沒有腳一樣不方便,很多人從夠歲就開始開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開車哲學」,一個帖釣出了各種神奇言論,大家快跟牛魔王一起出來看上帝!

▼某位網友一開門便指責 EDL 本來就只能開 90 、是 EVIEN 不該超速。哎唷哎唷,討論事情罷了,張口就像吃了炸藥,有必要咩?

▼大家比見識最愛烙這句: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都多,你懂神馬!本日金句:拎北中過的票都比你多,你懂神馬!額~~但是講到開車,怎麼覺得沒收過票嗆起來比較威……XDDD(小小聲)還嗆人家中了票再來講,有問題的是你吧……

▼都說年輕人血氣方剛,這位 UNCLE 一把年紀了還這麼凶,樓主說到底也只比了一個中指不犯法, UNCLE 你就要撞死她,照這個邏輯每天要撞死多少人咯!

▼很多人針對樓主比國際手勢這件事窮追猛打,覺得這場糾紛樓主比了中指就是大錯特錯……

▼甚至文章都沒看清楚就一口咬定是比中指的人的錯!

文章看到這裡,就會發現 Evien 比手勢固然挑釁、頂多錯在沒禮貌,但那也是對方追車在先!

對方追車在先!

對方追車在先!(很重要所以說 3 次)

追車或對著別人的車丟東西,都是實質上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甚至還可能殃及其他車的安全!大多數的人卻只看到沒禮貌或說髒話就先入為主的覺得這人有錯,難道大家覺得沒禮貌遠比危險駕駛還糟?!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江湖在走、CAM 還是要有!

▼撇開國際手勢的問題,很多人也站出來聲援樓主:FAST LANE 本來就是給人超車用的!就算對方自己喜歡慢慢開也沒關系,可以去別的車道龜,霸住 FAST LANE、別人想開快也不行,路是你爸爸的咩?

▼卻有人對樓主「閃高燈」表示意見,覺得閃高燈很沒禮貌,哇勞欸~~被閃個高燈就玻璃心碎,車子裝上高燈做麼?

▼打信號燈很多人不懂,閃高燈很多人又會不爽,先禮後兵之後對方還是堅持當路霸的話根本無解,而且連比個中指洩憤都不可以,看來還是不講道理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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