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恩(33歲)2014年間曾酒駕被吊銷駕照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後獲桃園地檢署緩起訴1年,至2015年6月期滿,不料2016年7月16日陳女到北市吉林路通宵喝酒,至清晨明知已酒醉且無照,仍開母親的車輛回桃園住處。

▲陳女已是酒駕慣犯。


當天上午8時,適逢時任行政院長林全外出視察,新北市蘆洲警分局交通隊在台65線高架道路執行交管勤務,陳女行經該處,由於酒駕注意力降低,未注意交警指揮減速、變換車道,竟猛力撞擊正在警車後方擺放交通錐的警員陳昭宏(37歲),害他雙腿遭兩車夾擊而粉碎性骨折。陳女肇事後酒測值高達0.87。

警員陳昭宏被撞到一腿截肢。資料照片


陳姓警員經緊急送醫先後進行6次手術,最後右小腿仍慘遭截肢,且左膝、左踝也因骨折、肌鍵斷裂,嚴重影響運動、負重能力,醫院甚至診斷認為未來完全痊癒的可能性極低。直到去年9月初,陳姓警員一度重返崗位改任內勤工作,但兩周後右腳病疾復發,再請長假。

一審開庭時,陳姓警員曾在妻子、看護陪同下出庭,數度哽咽稱:「一生前途都斷送至此」,無法再執行外勤,妻子須扛起家庭、生活重任,往後醫療花費更是一筆沉重負擔,要求法院重判。

肇事的陳女雖當庭認罪,坦承自己「一喝酒就會出事」,一再表示歉意希望法院讓她易科罰金,「我願用一輩子來分期賠償」,但育有兩小孩又無業的陳女,經法院3次調解,根本拿不出任何錢來賠償被害警員。



肇事陳姓女子撞傷陳姓員警,當時她第一時間辯稱因為陽光刺眼沒看到警車,沒想到又改口說自己吃薑母鴨,只喝一瓶啤酒,但員警測得她酒測值高達0.87,更發現她4年前就曾酒駕被逮、駕照遭吊銷,是個酒駕累犯,這回撞傷員警已經入監服刑,但她說自己已經離婚沒工作還要撫養小孩,根本沒錢賠償。


撞警酒駕女陳姓女子:「先跟家屬說抱歉!因為自己的過失,酒駕就是不對。」再多的抱歉也換不回員警的右小腿,陳姓女子酒駕撞殘員警,面對高額民事賠償態度強硬,一句無法負擔就想規避罰則。

▲陳女對於犯行說法前後不一。

當時她第一時間辯稱陽光太刺眼沒看到警車,最後又改口說自己吃了薑母鴨只喝了一瓶啤酒。 偵訊過程謊話連篇,還被查出她在2014年就曾酒駕被逮,因此吊銷駕照。

清秀短髮、濃眉大眼,肇事陳姓女子年紀輕輕卻是酒駕累犯,一審開庭時坦承自己一喝酒就會出事,願意用一輩子分期賠償。但她離婚沒工作又有兩個小孩,加上現在已經入監服刑,根本付不出賠償金,心中掛念的卻是她兩個小孩和父母。

▲遭撞的陳姓員警,面對陳女的行為相當無奈。

遭撞截肢員警陳昭宏:「自己的家屬妳真的放縱她酒駕的話,造成的損害真的不只妳愛的人受損害」陳姓女子屢屢酒駕,不僅毀掉自己家庭更斷送員警的右腿和自己的前途。



女子陳以恩(右)酒駕撞傷警員陳昭宏,一審判決須賠償1107萬餘元。資料照片


陳以恩。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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