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DQ受挫! 蔡添強宣布,支持峇都獨立候選人巴拉卡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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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挑戰DQ受挫,他今天在法庭旋即宣布,支持目前的峇都國席獨立候選人巴拉卡蘭(P Prabakaran)。
22歲的法律系學生巴拉卡蘭今早就現身法庭,頓時引起眾人的議論和揣測。
法庭判決後,蔡添強說明,他已經把挑選巴拉卡蘭的決定通知希盟領袖,也獲得他們的同意。
“巴拉卡蘭年輕有活力,我會協助指導他迎戰大選。”
“我們會印刷小冊子,讓峇都人民投票給他,選擇鑰匙的標志。希盟有必要繼續掌握峇都國席。”
他也說明,自己會到峇都為巴拉卡蘭拉票,同時邀請其他希盟全國領袖到來,在剩餘的5天競選時間內協助巴拉卡蘭。
蔡添強之前透露,如果他無法透過法庭推翻選委會的決定,那麼他會支持一名峇都國席的一名非國陣候選人,不過此人必須支持希盟的改革議程。
吉隆坡高庭法官諾丁哈山今早判決,蔡添強挑戰選委會的案件為選舉訴訟,案件理應由選舉法庭審理,因而駁回蔡添強的申請。
法庭以訴訟途徑錯誤駁案,蔡添強挑戰DQ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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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挑戰選委會,爭取大選上陣捍衛峇都國席的努力遇挫。吉隆坡高庭今早宣判,駁回蔡添強的申請。
法官諾丁哈山(Nordin Hassan)同意總檢察署的反對,認為這次申請主要是挑戰選舉程序,因為提名是選舉的一部分。
他也指出,聯邦憲法第118條文闡明,任何挑戰選舉成績的事宜,必須以選舉請願(election petition)形式執行,而且應該由選舉法官來聆審。
“因此,他挑戰提名表格接受與否的事情,應該以選舉請願形式執行。”
“而我也沒有權限聆審選舉請願案。這次的興訟違反了聯邦憲法第118條文,申請駁回,無需堂費。”
蔡添強已連任2屆峇都國會議員。上周六(28日),他提名第3度競選峇都國席時,遭選舉官安努華以他曾遭法庭罰款2000令吉為由,撤銷參選資格。
蔡添強兩天後入稟吉隆坡高庭,司法挑戰選委會的決定,要求法庭宣判他有資格參加峇都國席的競選。訴狀把選委會和安努華列為答辯人。
不過,總檢察署昨天提出初步反對,認為根據憲法,蔡添強應該到選舉法庭提出司法挑戰,而不是民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