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二審「判到滿」 呂忠吉改判5年
八仙塵爆意外造成15死、466傷的慘劇,今(8)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活動主辦人、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到滿」,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9萬罰金。
2015年6月27日八仙樂園舉辦的彩色派對釀粉塵燃燒意外,起於活動結束約半小時前,工作人員噴灑大量色粉,被場內的高溫燈具引發閃燃,場內高濃度的粉塵雲造成連環爆燃,火光在舞池區擴散延燒。
士林地院認定,呂忠吉身為派對主辦人,明知色粉有引起氣爆風險,卻未注意防範,或對員工施以教育訓練,終至釀成重大死傷。一審時呂依業務過失致死遭判刑4年10月,但被害家屬仍強烈不滿。
呂忠吉對此表示,大眾將他妖魔化,媒體興風作浪,「真相變成次要,反正只要我扛下全部責任」。
至於民事部份,消基會替被害人共435人提起兩波團體訴訟,對呂忠吉、八仙樂園等共求償98億多元,另有12名被害人各自提告求償,目前尚在審理。
另有受害者與家屬不滿,認為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業者也應負責。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等人所涉刑責,經高檢署第3度撤銷不起訴處分,現發回士林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