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不要忘記申請各項租稅優惠,若企業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研發支出的規定,就有「投資抵減二擇一」或「費用加倍減除」擇一適用的租稅優惠。今年,有限合夥事業也納入適用對象。
財政部官員表示,「投資抵減二擇一」是指企業可選擇將支出金額的15%抵減當年度的所得稅,或是用支出金額的10%分為三年度抵減。無論選擇哪一項,都不可超過該企業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的30%。「費用加倍減除」則是企業讓與或授權自行研發的智財權,在取得收益的範圍內,可就當年度研發支出金額的200%,從當年應課所得額中減除。
舉例來說,企業投入100萬元進行研發,如選擇「投資抵減二擇一」,將支出金額的15%抵減當年度所得稅,就有15萬元的抵稅權;若當年度沒有賺這麼多錢,可選擇第二種方法,把支出金額的10%即10萬元,分三年度抵減。
如果是採用「費用加倍減除」,投入100萬元進行研發、賣出智財權取得價格300萬元,企業的支出費用就以100萬元研發金額乘以200%,減除200萬元;如研發支出相同是100萬元,但只取得價格150萬元,僅能就150萬元減除。
去年11月24日修正施行的產創條例,已將有限合夥事業納入規範,適用相關租稅優惠。但因有限合夥組織在去年以前家數不多,今年起才會增多,明年報稅適用。
官員提醒,這兩項租稅優惠申請期限都是2月到5月,「費用加倍減除」需先於2月底前送交工業局去審,調查所販售的智財權是不是自行擁有的,有無轉讓或授權的情況等。
此外,去年落日的《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只要中小企業在去年12月31日前幫員工加薪,可針對加薪的部分,報稅時按130%來加成抵減營所稅,意即若替基層員工加薪1萬元,企業在報稅時,可列報1.3萬元。「員工」僅限本國籍、不含約聘人員,且每月固定薪資在5萬元以下;加薪範圍不包括法定基本薪資調整以及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