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總收入超過RM25,000太誘人?國陣倒台,上議員死賴不走!每月ButaButa豬籠入水,人民肯嗎?

這些不肯辭職,死賴不走的國陣上議員包括馬華的張盛聞、李志亮、劉勝權、何國忠、周美芬,蔡金星、沈桂賢,還有好些都是在5年前的505全國大選敗選,但通過上議院《走後門》而繼續在內閣擔任官職的巫統、砂拉越人聯黨及印度國大黨的領袖。

無論如何,按照馬來西亞聯邦憲法,上議員的任期不受國會下議院選舉影響;即使國會解散舉行新屆大選,而原本推薦委任他們的執政黨倒台了,他們還是可以繼續完成3年一任的任期而無需總辭。因此,雖然希盟執政中央政府,但54名國陣上議員拒絕辭去上議員職。

不過,按照一般常理,他們既然代表前任執政黨,當前任執政黨敗選垮台了,在道德與尊嚴的前提下,為了不讓人民詬病、譏諷及造成更大的反感,他們應該自動自發辭職。

根據國會下議院2015年通過調整的津貼細節,國會下議院議員每月薪金RM16,000.00外加司機、食物、出差津貼、房屋津貼、酒店津貼、會議津貼、服裝津貼、傭人津貼、交通津貼等等,每月總收入超過RM31,000.00;而上議員每月薪金略少,為RM11,000.00,但是各種津貼照樣拿足,每月總收入約RM25,000.00。

在馬來西亞現有的政治生態中,上議員基本上已經成為執政黨政治酬佣的工具。只要你在社會上略有名氣、經常為執政黨提供政治獻金、幫執政黨辦事,你就有機會被推舉出任上議員。


馬來西亞上議院(馬來語:DewanNegara;英語:Senate ofMalaysia;或稱「馬來西亞國會上議院」)是馬來西亞國會的上院,馬來西亞國會由上下兩院組成,上議院共有70名上議員,其中的26名上議員是由13州的州議會間接選舉產生,另外的44名上議員則由聯邦政府向最高元首推薦任命。


上議院負責審查已在下議院通過的立法法案,當兩院一致通過一項法案後,才能送交最高元首御准,但是,如果上議院拒絕通過該法案的話,它只能拖延該法案最長一年的時間,之後仍然必須送交給最高元首。

最高元首有權在法案第一次呈上後駁回給上議院,但如果同樣的議案被第二次提呈給最高元首之後,最高元首依然有權利不批准,但已沒有權利將議案再駁回給上議院或下議院,而且該議案將會依據憲法規定,無論最高元首是否御准也好該議案將在提呈給最高元首的30天之後自動生效。


在馬來西亞憲法原有的組織架構中,最初賦予最高元首最多僅能任命16位上議員(因此這些上議員必須是少數),這個設計是為了讓各州在聯邦政策可以有更多的話語權,然而之後國陣政府以其國會三份之二絕對優勢多次修憲大幅增加聯邦政府委任的上議員數量。對此,聯邦法院的前首席大法官穆罕默德·薩菲·穆罕默德·哈希姆認為:作為一個聯邦機構,這樣作是違反憲政精神的;上議院的建立原是為了保護聯邦體制,然而聯邦政府此舉卻侵犯了各州的利益。



在資格方面,上議員必須是30歲以上的馬來西亞聯邦公民,且不能夠效忠其他國家(意即不得取得雙重國籍),並且沒有判處過一年以上的徒刑,且必須沒有過被科處兩千以上的罰金,此外,上議員不能兼任其它營利性職務。


憲法示意國會可允許每個州增加至三個上議員,也可減少官方委任的上議員,甚至可以完全取消委任的上議員。另外上議員委任程序也寫在馬來西亞憲法第45條,憲法示意26位從各州選出的上議員可以採用直接選舉,這個條款本身是不具強制性的,需另行通過立法才賦予效力的,但截至2010年為止,上議員仍然通過間接選舉方式產生。

上議員的任期不受下議院選舉影響,即使下議院解散,上議員的任期依舊持續。


上議院主席由上議員相互推選產生,其職責在於確保議會可以依常規運作,並在《議會常規》出現分歧時進行釋義,如果主席缺席必須由副主席暫代職權。


另一方面,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上議員接受《星報》訪問時表示,沒有法令指換了新政府後,原有的上議員必須總辭,而且他們是由元首委任,下議院議員才是由人民投票選出。


該上議員質疑新政府為何要關注他們,因為他們的職責是審視下議院所通過的法案和條例,若希盟修改法令或提呈利惠人民的政策,如消費稅,他們沒有理由要延遲或拒絕通過。


他強調,國陣上議員不會成為新政府的威脅,也不會破壞政權,因為他們的角色是監督政府。


「即使上議院拒絕通過下議院提呈的某些新法案,有關法案將重新回到下議院重新討論,或他們可以直接越過上議院提呈給國家元首,只是後者將會花費更多時間而已。」


目前,國陣共有54名上議員,其中19名是由各州州議會推薦的上議員,其餘則是由國陣委任;54名上議員當中,巫統共有30人、馬華10人、印度國大黨6人、2人砂拉越土保黨、砂人聯黨和沙巴民統黨各一人。


其餘包括民主行動黨、人民公正黨和伊斯蘭黨各2人,大馬印裔回教徒協會及大馬印裔團結黨各一人。

多數上議員委任不到半年

上議員是3年一屆及只能出任兩屆,上議員的每月津貼為1萬1000令吉,另加各種津貼,每月可領取2萬5000令吉。大部分上議員於6個月前才委任,或還有一年半的期限。

聯邦法院前法官拿督哥巴斯里蘭較早前曾說,大選成績是希望聯盟執政,國陣委任的上議員應該總辭,讓希望聯盟政府能更有效的擬訂惠民政策。

他表示,國陣上議員若繼續留任,他們可能會抨擊或拒絕通過下議院所通過及提呈的法案。

「同時第一個應辭職的是上議院議長,好讓希盟可委任新的議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