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中午,新竹六家一路一間幼兒園門口進行下水道工程。工人陳先生跳進路坑,徒手調整管線,沒想到土石坍塌將他活埋。陳先生臉部粉碎性骨折,傷到眼部神經視力受損還幾乎毀容。他指控,僱主當時沒報警,還私自用工程車載他送醫,質疑是想規避責任。不過吳姓僱主卻反駁,當天沒叫他跳下去,出了意外也願意賠償,只是金額始終談不攏。但是陳先生事後報警,向旁邊幼兒園想調監視器還原,沒想到遭百般刁難,這下連報警都沒用,讓他相當無奈。

▲受傷工人陳先生臉部粉碎性骨折。

男子昏迷躺在病床上,臉上一道道傷疤,右半邊明顯紅腫,傷勢嚴重幾乎毀容。

受傷工人陳先生說:「右眼傷到視覺神經,我現在看東西整個是模糊,然後黑點很嚴重。」

▲陳先生傷到視神經。

拿下紗布,右眼根本張不開,臉骨粉碎無法開刀,怎麼會傷成這樣?受傷工人陳先生說:「那個石塊掉下來,是從這個地方撞擊。」

4月26日中午,陳先生和吳姓僱主在新竹六家一路進行衛生下水道工程,當時他跳入路坑調整管線,土石卻坍塌,將陳先生當場活埋。

▲土石坍塌將工人活埋。

陳先生說:「整個人都幾乎埋掉了,土石先撞到我的後腦,整個右臉才受傷,土石把我推擠去撞水溝牆。」

意外隔天,坑洞火速被補起,奇怪的是,當時僱主沒叫救護車,而是開工程車載他就醫,連工安意外都沒通報。

▲僱主用工程車將陳先生送醫。

包商吳姓僱主反駁:「當時想說他臉部只有撞到撕裂傷,後來我就想說那我載你去醫院,他說好。我們工地到醫院很近嘛。」

陳先生透露:「我聽老闆講說,上面有人打電話叫他不要叫救護車,用工程車載我。」

是要規避責任嗎?到了調解會,包商吳姓僱主撇清責任:「我是道義上幫他,因為他是自己跳下去,我沒有口令動作跟他說跳下去喔!因為那時候是吃飯時間。」

▲僱主聲稱沒叫他跳下去。

僱主表示已經拿出誠意賠償,但雙方始終談不攏,只是陳先生受傷無法正常工作,還得面對之後調解,漫漫長日實在讓他受盡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