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位西安女子

自稱父親給她留下了一筆巨額財產

但她卻用這筆錢

親手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公訴人:“那你吸毒的經濟來源是從哪來的呢?”被告人董某某:“是我父親去世給我留下的錢。” 公訴人:“你沒有工作是不是?”被告人董某某:“嗯, 是的。” 公訴人:“你父親給你留了大概多少錢?”被告人董某某:“200萬元。”

家住在西安市碑林區的54歲女子董某某,說她父親是在建築公司工作。父親過世後給她留下了200萬元,但由於自己從2006年開始沾染上毒後,這筆錢就變成了毒資。

被告人董某某:“一周吸兩到三次毒,一周就是吸一克左右。” 審判長:“吸毒後的症狀是什麼樣的呢?”被告人董某某:“頭腦昏得很,頭重腳輕的感覺。”

可即便如此,沒有工作賦閒在家的董某某還是不斷的吸食毒,而且不僅自己吸食,她還把買來的毒,再次販賣給同小區的吸毒人員。

公訴人:“在西安市碑林區市建一公司家屬院小高層5樓東戶的家中,向吸毒人員梁某販賣了價值100元的毒,約重0.1克。”

就這樣,董某某在2017年的11月中旬便先後五次,在她的家裡向吸毒人員販賣了毒,但最終卻在一天下午,被轄區派出所的民警給逮了個正著。

公訴人:“當場從被告人董某某上衣口袋內查獲了毒一袋,淨重19.3199克,經鑑定檢出成分,其中含量為37.3%。”

除此以外,民警還查獲了一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晶狀物品,以及一些吸毒工具。

今天上午坐在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告席上的董某某,就因為這一連串販毒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公訴機關的指控。但是董某某及其辯護律師,卻對相關事實和證據提出了異議,案件也將擇日進行宣判。

公訴人:“應當以販賣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對被告人董某某,應當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進行量刑。”

說完了董某某,咱們再來聊聊眼前張某某的故事。

張某某今年53歲,已經是法庭上的老面孔了。有過兩次盜竊前科,出獄後又不知悔改,又乾起了販賣毒的勾當。

公訴人:“被告人張某某在西安市新城區萬壽南路一零一街坊7號樓樓下向吸毒人員溫某,販賣一小包毒,並收取了300元現金。”

可是剛剛交易完,就被民警給抓了,經查張某某販賣的是毒,淨重0.4665克。”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馮敏敏:“被告人張某某犯販賣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明天就是626國際禁毒日了,還是要再敲敲警鐘,毒對人的身體和神經系統都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而且毒犯罪也是國家法律嚴厲打擊的,所以一定要遠離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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