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人迎娶11歲女童 違反丹伊斯蘭家庭法

丁阿末:交由宗教局處理。

(哥打峇魯1日訊)齊人迎娶11歲女童事件;警方調查,男事主沒牴觸刑事法典,只是違反2002年吉蘭丹伊斯蘭家庭法規第8條文。

吉蘭丹副總警長丁阿末今日說,男事主的“二姨太”是在昨日,前往話望生警察局報案,指41歲丈夫與11歲女童結婚。

他說,警方接獲投報後展開調查,發現確實有發生此事,但有關者沒涉及刑事成分,因雙方都是自願的。

他說,男事主仄阿都卡林也是宗教司,並已有兩名妻子,他與小妻子阿尤於上月18日,在泰南哥樂結婚。

他說,針對此事,警方也向丹州宗教局詢問,獲悉他們沒有牴觸刑事法典,只是違反2002年吉蘭丹伊斯蘭家庭法規第8條文。因此,警方不會逮捕男事主。

他說,11歲女童是非大馬公民,出生於貧寒家庭,雙親是割膠工友,經常賣膠料給宗教司。

“伊斯蘭宗教局已接到投報,所以此案將交由有關當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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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0日訊)齊人迎娶11歲小女孩,讓原本被蒙在鼓裡的原配和小妾氣得在面子書“恭賀”丈夫梅開三度!

更驚人的是,11歲“新娘”還是自己女兒的閨密,東窗事發後氣得全家人又氣又羞,怒得向社會福利局和宗教司告狀。

儘管小大老婆早在3月發現丈夫與小女孩“墜入愛河”且在熱戀中,但在妻子們的質問時,他還口口聲聲指自己不是傻瓜,不會笨到娶未成年的小女孩,但最後證明笨的是妻子,聽信好色老公說的話。

這起事件是署名阿茲米的網友在面子書揭發後瘋傳,更表明自己已針對如此荒唐的事,向雪州鵝嘜社會福利局投報。

網友阿茲米在面子書揭露,一名男子迎娶11歲女孩,並向當局作出投報。

“二姨太”依法在面子書控訴丈夫娶11歲女孩,讓家人無法接受。

他指出,社會福利局也已經派出3名官員前往調查。

根據貼文,一名自稱是“二姨太”的依法在面子書上傳多張丈夫和一名年僅11歲女孩結婚的照片,並表達“恭賀”。

依法指出,她和丈夫的第一任妻子原本毫不知情,直到3天前,後者收到照片並轉發給她,她們才得知這起荒唐事。

據說,這名丈夫是於6月在泰國和11歲女孩“結婚”,出席者還包括女孩的父母,以及“新郎”的朋友。

消息指出,這名丈夫現年40歲,是一名橡膠買賣商,更是受人尊敬的伊斯蘭祈禱室領袖,而11歲女孩的家長則是膠工。

男子在迎娶11歲女孩前,不僅已有兩名妻子,且各別育有2名和4名孩子,且孩子們都已知道老爸的“偷吃”事件。

更荒唐的是,依法說,她的其中一名孩子和11歲“小三”原本是閨密,這起事件令孩子覺得羞恥,還難過痛哭,更向老爸興師問罪。

最後,依法透露,她已向法庭、社會福利局和伊斯蘭宗教司做出投報,並交由有關當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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