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長認為,學校是孩子們最安全的地方,把孩子放在學校裡就一切安全了,但杭州有位媽媽卻因為女兒在學校的傷害悔恨不已……
網友@琴00琴 爆料(以下為網貼原文):
上個月杭州市富陽區龍門鎮中心小學老師打電話給我們說女兒跑步摔倒了,讓我們過去,過去之後的場景我當時就嚇了一跳,孩子嘴巴全破了,孩子說本來嘴巴裡有很多血,老師讓她去用漱口水弄掉了!!但是還有痕跡!一顆門牙斷了三分之一,一顆門牙掉了一塊,我的心,真的好疼,我相信每個為人父母的都能理解我這樣的心情,問老師孩子牙齒怎麼會掉,老師居然說他也不知道,讓我們自己去操場找掉下的牙!!!!
我的天,你可是老師呀,這樣說話真的好嗎??最後在班級門口找到了斷裂的那半顆牙,我們自己馬上帶孩子去了杭州市富陽去中醫院,校方無一人陪同,也沒有一句關心的話,醫生說太嚴重了,這邊看不好,建議我們去浙江省兒童醫院,過去看了之後,那邊的醫生給出的結果是,孩子牙根斷裂,晴天霹靂!!!
是牙根斷裂,牙根斷裂意思就是這牙已經沒用了!!!孩子去年才剛換的新牙啊,對我們打擊太大了!!!浙江省兒保醫生建議定期去修補,到了成年之後再種牙!!!定期修補??就是現在虛歲9歲到18周歲之間要不停地去補牙,現在自己醫藥費檢查費已經花了很多,這不僅僅花的是錢,更多的是擔心!!!中間多次與校方溝通協商,學校都是一拖再拖,意思就是與他們無關,他們不管!!!
請問,我把孩子交給你們了,你們就是一點責任都沒有???請問我們出的錢給孩子買的保險又有何用????以後又有誰還敢把孩子交給這樣的學校???換做是別人都還會來關心我問候一下,事情出你們這,你們居然不聞不問???希望杭校方不要再逃避,不要再推脫,希望你們能有個人站出來給我一個說法!!!!!
孩子放在學校裡出事了,校方到底應不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網友們紛紛表達了不同的意見。一方認為:無論如何,肯定是有責任的。
網友熱評:
@宋城:堅決要求學校賠償!在你的學校裡出事,校方怎麼能不負責呢?
@張傑:說學校沒有責任的人我不知道是什麼人,家長把小孩放學校裡,不就是信任學校的管理嗎?
@紫薯丸子:首先,學校肯定是有責任的,只是大小不同而已,既然牙是掉在操場的,那估計是體育課摔的,因為是未成年人,所以哪怕是學生自己摔的,學校也有個監管不力的責任,尤其上課期間,所以現在體育課很多項目都砍掉了,賠不起。
@秀紅杏:如果是學校設施、設備、組織活動等造成傷害的,學校有責任。如果是學生不小心摔倒的,學校有救助義務。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一個學校裡有這麼多學生,不可能只照顧一個孩子。
網友熱評:
@釋而不見:學校有一定責任,但是不是全責,別出什麼事情都往別人身上推…這麼多人,他不可能只看住你家的孩子…
@寶貝金金520:家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學校不是保姆,雙方應該好好協調,而且樓主要理智點,除非你做好了給孩子轉學的准備,否則對你孩子沒好處,逞一時之強,耽誤了孩子的學業,小學基礎打不好就甭想要個有出息的孩子了,除非家長的基因特別特別的優秀。三思而行啊,樓主。
@yxj3311:應該要還原事情的真相,運動摔倒,若是操場的活動場地不符合跑步標准或者規范,又或者學生之間推推嚷嚷後出了問題,那就校方有管理方面的責任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校方沒什麼責任吧。
小編也查了下相關條例對於小學生在學校意外摔傷,我國的《侵權責任法》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民事行為能力及幼兒園、學校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等不同情況,有明確的責任劃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應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除外。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來自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以外人員的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