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法立(左二)在副警區主任依布拉欣(右二)、警區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哈欣納(左)及刑事主任波尼費(右)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和展示起獲的證物。 (馬新社圖)
(納閩6日訊)一名僅讀到中學資格的男子,夥同一名印尼男子設下“快速致富”騙局,短短4個月內欺騙650人共130萬令吉!
2名嫌犯平日生活奢華,出手闊綽,花錢如流水,而且又愛名車,他們曾以現款購買1輛Vellfire休旅車和Fair Lady跑車。
納閩警區主任莫哈末法立警監透露,受害人當中有顯赫人物,包括擁有“拿督斯裡”勳銜者。
他今日在一項新聞發佈會上指出,警方是於今年6月25日傍晚6時左右,在納閩逮捕逮捕該名54歲印尼男子,經過一番調查之後,昨天傍晚6時逮捕一名24歲沙巴男子協助調查。
他說,印尼籍嫌犯現在已獲保釋,但是不能離境;法庭已批准警方延長扣留本地嫌犯一週,作進一步調查。
他說,警方是在接到2人報案分別被詐騙19萬3000令吉及1萬令吉之後,由納閩警區商業調查組主任哈欣納助理警監主導調查工作。
“警方共起獲3張誌銀共44萬4450令吉的支票、銀行提款卡、公司圖章、一本支票簿和手機。”
莫哈末法立透露,警方調查顯示,嫌犯答應“投資者”高回酬率,例如最低投資額為1800令吉,一個月後可取回1300令吉。最高投資客為3萬7800令吉,一個月後可賺3萬3000令吉,“投資”期限為5至10年。
他說,嫌犯也欺騙受害,讓他們以為該投資類似“比特幣”一樣,可以其他國家貨幣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