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方檢察署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蘇澳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專勤隊及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等單位共同破獲由翁姓為首山老鼠集團。專門竊取大量紅檜、扁柏等珍貴漂流木。這此逮補11名嫌犯,其中3名為外籍勞工,以及漂流木成品半成品,粗估市價高達150萬元,全案依違反森林法,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檢警林專案小組接獲舉報有山老鼠集團於107年元月份起,利用外籍勞工在宜蘭、花蓮縣界,和平溪上游肆意盜取國有貴重木紅檜、扁柏等樹種之漂流木,有嚴重破壞山林環境之嫌,隨即實施跟監、埋伏,在蒐證期間發現以翁姓為首不法集團涉有重嫌,歷經約半年的時間調查跟蒐,見時機成熟於107年5月8、9日兩日動員45人,在宜蘭地方檢察署劉惟宗檢察官指揮下,分組前往花蓮縣、台中市及彰化縣等7處同步發動搜索查獲嫌犯並起出贓物。
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山老鼠盜伐破壞國土及自然生態環境,嚴重觸犯森林法,尤其森林法第50條、第52條修正後,刑期及罰則已提高,呼籲不法份子切勿以身試法;民眾也不要收受來路不明贓木,如發現有可疑人、車,請立即通報林務或警察單位查辦,只要人贓俱獲屬實,移送司法偵辦的7天內,林管處就會依據贓木價值,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金,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後,再按查獲贓物之贓額百分之十發給獎金,每案最高可發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