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蔡姓男子,因長期欺負林姓同事,反遭對方及陳姓同事酒後聯手痛毆,導致他脾臟破裂、失血過多休克而亡;桃園地院認為,蔡男傷勢嚴重,而且要害皆被攻擊,足以證明絕非教訓如此單純,遂依殺人罪分別判林男15年徒刑、陳男1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還須連帶賠償蔡男家屬427萬8211元。
據了解,林男罹患輕度智能障礙,離鄉背井來到桃園工作時,人際關係明顯出現問題,時常遭到蔡姓同事欺負,雙方早已心存嫌隙;2015年12月25日,眾人飲酒作樂後回到宿舍,林男竟找來陳姓同事一起進入蔡男房間,徒手將對方從床舖拉到地上,先以腳狠踹頭部,再拿出鐵槌毆打,時間長達10分鐘之久,導致蔡男肋骨多處骨折、臟器出血及氣胸等症狀,送醫後仍回天乏術。
林男應訊時辯稱,兩人長期不合,加上他時常被欺負,案發前死者還想將他強行推下樓梯,才會夥同陳男進房教訓對方,未料竟失手把蔡男打死;陳男則表示,死者仗著和老闆關係不錯,經常酒後鬧事,還會欺負同事,遂在林男邀約下,一同前去教訓對方。
法官認為,林、陳2人用鐵槌敲擊死者太陽穴,驗傷單也顯示左肺塌陷、脾臟出血等嚴重症狀,足見2人處處攻擊要害,手段殘忍,目擊者亦證稱:「當時蔡男滿臉是血!」,因此依殺人罪分別判林男15年徒刑、陳男1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民事部分,2人則須連帶賠償蔡男家屬427萬8211元。
▲林男夥同陳姓同事持鐵鎚活活打死蔡男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