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退休公務員提復審 保訓會:不服當然

2018年07月13日 17:47 中時 曾薏蘋

年改啟動,退休公務人員不服依法提復審,但最近網路流傳,公務員已退休就已非現職公務人員,不應該用保障法提起救濟等謠言;保訓會今表示,因與原公務人員身分衍生的請求權有關,不僅可提復審,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保訓會所做的復審決定,行政法院都受理。

由於目前退休公務人已陸續寄送復審書,但網路上流傳各種訊息相當紛亂,其中不少是謠言,造成民眾與承辦單位不少困擾,包括謠言指出,公務員已退休就已非現職公務人員,不應該用保障法提起救濟等謠言;還有退休公務人員如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各行政法院是否依法受理等疑慮。

保訓會表示,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的保障對象,在離退後,即屬「非現職公務人員」;而退休給與重新審定處分,因與退休公務人員原公務人員身分衍生的請求權有關,所以退休公務人員如不服該重新審定處分,可依保障法規定提起復審;如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得續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保訓會表示,保障法將「非現職公務人員」納入保障範圍,是考量保障法的制定本旨,即為確實維護公務人員權益,健全公務人員人事法制,公務人員因其公務生涯所衍生的權益爭執,均由此一專屬的救濟法律予以審議決定;因此,公務人員因退休、資遣或辭職等原因而離卸其職務,均得依法提起復審。

官員還說,退休公務人員如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繼續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各行政法院將會依法受理,且以前也已例辦有案,並無法制上疑慮。

官員表示,保訓會這次專程向司法院確認,再加上保訓會成立20餘年來,行政法院相關裁判可為查考。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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