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童童婚案‧男子准備迎娶女童

在這之前,這名橡膠收購商仄莫哈末卡林與11歲女童只在泰南登記結婚,惟根據吉蘭丹伊斯蘭法庭大法官拿督達勿莫哈未的說法,不管雙方之前是否在國外成婚,男女雙方都必須到國內伊斯蘭法庭進行注冊結婚手續,否則是違法的。

(圖:網際網路)

(吉蘭丹.話望生14日訊)引起全國注目的童婚案裡的男主角,即丹州話望生縣一名41歲的橡膠收購商,已正式向話望生伊斯蘭宗教局提呈文件,要與11歲女童登記結婚,迎娶對方為他的第3位妻子。

在這之前,這名橡膠收購商仄莫哈末卡林與11歲女童只在泰南登記結婚,惟根據吉蘭丹伊斯蘭法庭大法官拿督達勿莫哈未的說法,不管雙方之前是否在國外成婚,男女雙方都必須到國內伊斯蘭法庭進行注冊結婚手續,否則是違法的。

日前,仄莫哈末卡林已因非法結婚和非法納妾的罪名,在話望生伊斯蘭初級法庭被罰款1800令吉。

不過,仄莫哈末卡林決心迎娶女童。他說,兩人在國內登記結婚後,非法結婚的問題就不再存在。

他也說,他的2名妻子已同意他迎娶女童,為了公平,他也答應給每名妻子各別准備房子和轎車。

“起初,我的二妻很生氣,後來,我已取得她的同意,將女童取回家門。”

仄莫哈末卡林與元配最大的孩子已16歲,第二位妻子也有數名12歲以下的孩子,兩妻共為他生了6名子女。這些孩子都有上學,2名妻子則從商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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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網·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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