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0歲男童遭雙親虐打身亡,身上布滿瘀青傷痕!

兩名被告是被控於疏忽照顧一名10歲的莫哈末魯達金,導致這名孩子身體出現傷痕而導致身亡,因此抵觸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31(1)(a)條文下被提控。根據此法令,父母和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可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20年或兩者兼施。

兩名被告分別是30歲的莫哈末扎華尼和29歲的妻子阿茲任,夫妻倆今早在家屬的陪同下,到法庭聆審。

(圖:星洲日報)

(彭亨.關丹23日訊)遭虐打致身亡的10歲男童雙親,今早被帶上地庭面控疏忽照顧孩子罪,夫妻二人皆不認罪要求審訊,法官允准被告以每人1萬5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件展至8月27日過堂。

兩名被告分別是30歲的莫哈末扎華尼和29歲的妻子阿茲任,夫妻倆今早在家屬的陪同下,到法庭聆審。

兩名被告是被控於疏忽照顧一名10歲的莫哈末魯達金,導致這名孩子身體出現傷痕而導致身亡,因此抵觸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31(1)(a)條文下被提控。

根據此法令,父母和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可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20年或兩者兼施。

主審此案的主控官是法拉哈在庭上要去法官茜蒂阿米娜,以每人3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莫哈末扎華尼是一名售貨員,月薪僅有2000令吉,及需要負擔一名孩子,要求法官減低保釋金,而阿茲任是一名保姆,月薪只有1200令吉,她也懇求法官能減低保釋金。

法官較後允准他們每人各以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

關丹1名就讀華小的10歲馬來男童,於本月9日在送院途中不治,醫生發現受害者身上布滿瘀青傷痕而向警方投報,進而揭發受害者生前慘遭雙親暴打及虐待的悲劇。

網友評論:

我國很多人喜歡濫用"養不教父之過","打是疼,罵是愛" 當做"教育",小孩也是有兒童法令保護的 ,也是有人權,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人產業,不是讓父母當出氣筒。

真的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做父母的!

要打他,當初為何生他下來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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