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小船翻了:我的好友成了繼母,從前的友誼也因此變質!

早前,吉蘭丹話望生一名41歲馬來男子仄阿都卡林(Che Abdul Karim)因早前迎娶11歲泰國女童作為第三任妻子,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注。諾拉茲拉(Norazilla)透露,其實她跟父親的新妻子阿育(Ayu)原本是好朋友,經常膩在一起,分享生活中的各種點滴。如今好友成了繼母,從前的友誼也因此變質,諾拉茲拉更認為此事完全不合理。

(話望生1日訊)「41歲男子娶11歲女童」案件的女主角,因為和丈夫的14歲女兒關係從「好友變繼母」,導致兩人的友誼小船翻了!

《紐約時報》日前到訪41歲男子住家,訪問男子第二任妻子西蒂諾阿茲拉和她14歲的女兒諾拉茲拉。

「41歲男子娶11歲女童」事件的女主角阿育(中)因嫁給好友父親,而失去一名好友。

諾拉茲拉說,她和父親的第三任妻子阿育(11歲)本來是好朋友,生活中的點滴無所不談,但如今好友搖身變成繼母,友情不再,她無法接受如此不合理的事。

話望生齊人仄阿都卡林,早前因迎娶11歲女童而引起國內外媒體關注。

此外,西蒂諾阿茲拉也透露,她曾與丈夫髮妻達成共識,要丈夫在家庭與女童之間做出選擇。無奈的是,最後丈夫還是選擇與女童結婚。

她說,丈夫有錢帶阿育去旅行,卻沒給她足夠的家用,要她獨自撫養4名孩子,其中一名孩子更有脊椎裂的問題。

她也申訴丈夫不愛孩子,且只允許阿育坐他的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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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娶11歲 齊人罰款1800

41歲男子(右)迎娶11歲女童,引起國內外關注。(檔案照)

(話望生9日訊)「41歲男子娶11歲女童」事件中的男主角,因與女童非法結婚,今日在話望生伊斯蘭初級法庭,被判罰款1800令吉。

該名男子仄莫哈末卡林(橡膠收購商)因非法結婚及納妾,面對兩項罪狀,每項罪狀被判罰款900令吉。

莫哈末卡林是在2002年吉蘭丹伊斯蘭家庭法第19項和第124項條文下被罰款,這兩項條文的最高罰款是1000令吉或判監2個月。他上庭時,俯首認罪。

話望生伊斯蘭初級法庭法官莫哈末蘇拜尼,今日作出上述宣判。

在第19項條文下,這名男子在泰國娶女童,因非法結婚而被罰款900令吉。在第124項條文下,他因非法納妾,同樣被罰款9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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