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起在全港推行以手提攝錄機協助執法,打擊導致道路阻塞的違例車輛。交通總部總督察李文傑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執法警員會身穿制服,在公眾地方進行拍攝。對於有意見建議警方應預告執法地點,他認為此舉會減低執法阻嚇力,實行上亦有難度。

對於外界擔心攝錄會侵犯私隱,李文傑表示,警方會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辦事,當被票控的司機繳交罰款並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後,警方便會銷毀片段。

李文傑續說,透過科技攝錄執法可以減省人手並減少爭拗,避免有警方選擇性執法等的言論。他又強調,不會向有關的部門訂定執行及票控的次數。

今次計劃主要針對6種違例事項,包括在禁區上落客貨、非法進入黃格;違例在巴士、的士、小巴站停車等。全港5個陸上總區交通部和21隊分區交通隊將在區內的交通黑點不定時以手提攝錄機拍攝車輛涉嫌違例情況,每周至少行動一次,若有車輛涉嫌違例,警方會即時截停違例車輛發出告票,或警方在事後查看錄影片段,再透過運輸署系統聯絡違例車主,一至兩個月內發出告票。

警方今起在全港試驗利用手提攝錄機檢控造成阻塞的違例車輛,包括禁區上落客貨及非法進入黃格等,試驗為期6個月。警員會在各區交通黑點放置攝錄機,拍下違例行為,部份涉事車輛的車主或會在一至兩個月內才收到告票。警方稱錄影檢控可減少警民爭拗,司機則擔心錄影檢控欠彈性,連「阿sir畀次機會」的申訴都不再可能。記者:羅繼盛 麥志榮

警方交通總部總督察李文傑昨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去年12月在新界北及九龍東交通部進行試驗利用攝錄機執法先導計劃,兩個月內共發出540張告票,全數均無爭議,大部份已繳付罰款。警方決定由今日起將試驗擴大至全港五個陸上總區交通部,為期半年,之後將視乎成效再決定會否擴展計劃。

針對阻塞交通6事項

李文傑表示,試驗計劃主要針對六種造成嚴重交通阻塞的違例事項,包括禁區上落客;禁區上落貨;未經授權而在巴士、小巴或的士站停車;巴士、小巴及的士上落客時停車超過所需時間;非法進入黃色方格路口;U Turn掉頭導致阻塞。他表示,穿制服警員每周至少一次在全港不同交通黑點放置手提攝錄機,攝錄違例過程。

計劃分為「即時票控」及「非即時票控」兩種,前者警方會部署人手,即時截停違例車輛及進行票控。後者則會在事後聯絡車主及確認司機,在一至兩個月內發出告票,若司機對告票有疑問,可聯絡警方翻看片段。所有錄像片段會按照私隱條例處理,在認罪或繳付罰款後銷毀。

他指出,利用攝錄機執法只需一至兩名警員在場,有助人手調配,可減少無理投訴和無謂爭拗,同時加強搜集證據能力,並可加強阻嚇力。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利用攝錄系統檢控交通違例是全球大趨勢,司機再無法講「阿sir,畀次機會」來求情,好處是減少警民爭拗,但亦會失去警員按即場情況行使酌情權的彈性。

例如尖沙嘴有些不準停車等候的道路,不時停了多架汽車,警員會向頭一、兩架車抄牌,並趕走後面的車,因為後面的車有可能是受前車誤導,以為可停泊。

若用攝錄機,不論前後車都會一網打盡,再無「人情道理」可講。

他認為警方應設上訴機制,讓被控司機可以申訴。資料顯示,錄影檢控先導計劃發出的540張告票中,絕大部份是禁區上落客,佔456宗。

非法進入黃格只有45宗,未經授權權在巴士站停車25宗,禁區落貨14宗,U Turn掉頭是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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