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後,就是一直都在城裡住著,這房子是我婆家當時出錢給買的,我和婆婆的關係不好,後來我就和老公一直都在城裡住著,就沒有怎麼回去,也是很少和婆婆在一起生活,這買房子的時候,婆家是有錢給付全款的,可是就因為小叔子的緣故,那邊婆婆就只給付了一個首付,剩下的房貸,要我和老公自己來還,我心裡就是有點不舒服,也是因此對婆婆的印象就更差了。
婆婆是在鄉下老家那邊生活的,我是總覺得,這老家那邊都特別的髒,廚房裡也是髒兮兮的,我就不明白了,這怎麼能夠在那種環境下生活的,我是受不了在鄉下老家生活,這平常就算是跟著老公回了老家,我也是儘量的不在那邊吃飯,也是不想吃婆家的飯菜。
我懷孕之後,這婆婆就給我送了一袋子的小米,當時我婆婆是說,小米養胃,給我帶過來,讓我以後熬粥喝。我的身子畢竟的虛弱,所以自己這懷孕七八個月以後,就給我找了一個保姆,我當時看到婆婆給的那麼一個袋子,我就嫌棄小米髒,就沒有要,自己就丟給了保姆,我沒有想到的是,這把小米丟給保姆以後,保姆第二天就辭職走了。我是才得知,這婆婆竟然在小米裡面,放的還有三萬塊錢,是給我的養胎錢,我當時就懵了,再去找保姆,也是壓根就找不到,電話聯繫不上,那邊家政公司也是找不到人了。
婆媳關系失調的原因
關系的特殊性
家庭的基本關系有兩種:一是夫妻關系,一是親子關系,兩者構成了家庭結構的基礎。其它關系,如兄弟姐妹關系、姑嫂關系以及婆媳關系、祖孫關系都是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婆媳關系在家庭人際關系中有其特殊性。它既不是婚姻關系,也無血緣聯系,而是以上兩種關系為中介結成的特殊關系。因此,這種人際關系一無親子關系所具有的穩定性,二無婚姻關系所具有的密切性,它是由親子關系和夫妻關系的延伸而形成的。如果處理得好,婆婆和媳婦各自“愛屋及烏”——婆婆因愛兒子而愛媳婦,媳婦因愛丈夫而愛婆婆,各得其所,關系就會融洽。但是如果處理不好則婆媳之間會出現裂痕,難以彌補。
利益分歧
婆媳同在一個家庭中生活。有共同的歸屬,自然也就有著共同的經濟利益,雙方也自然都希望家庭興旺發達。這是婆媳利益一致的一面。但同時也常常在家庭事務管理權、支配權等方面發生分歧,出現矛盾,甚至明爭暗鬥。我國家庭中有“男治外、女治內”的傳統,婆婆做了幾十年的內當家,現在把權力交給媳婦,媳婦在家庭事務中唱起了主角。對這種角色的轉換,做婆婆的往往不易適應。“有的婆婆雖已年過花甲,卻仍希望繼續保持在家庭中的經濟支配權,或者難以接受完全由媳婦掌握家庭經濟大權的事實;而做媳婦的也往往不甘讓步,這就難免發生矛盾。即便是婆婆和媳婦共同持家,由於各自的地位不同,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需要不同,也容易產生分歧。
相互接納不良
婆媳原來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之中,各有自己的生活背景、生活習性,而現在婆媳在一家生活,這就有一個逐步了解、相互適應的過程。如果適應不良,彼此不能接納,便會關系緊張,矛盾叢生。
中介失衡
在婆媳關系中,兒子起著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兒子的這種中介作用如果發揮得好,則可以加強婆媳之間的情感
聯系,反之,則容易成為矛盾的焦點,出現“兩面受敵”的困境。盡管母子情深,也難以避免結婚以後這種關系變得復雜的事實。因為夫妻之間畢竟在活動、打算、開支以及交往等方面有著更多的共同點。在這些問題上,夫妻觀點的一致性往往要超過母子觀點的一致性。這是因為兒子和母親相隔一代,在心理上存在著差異,這樣就容易造成兒子中介作用的失衡。如果母親不理解,就會產生“娶了媳婦忘了娘”的心態,誤認為兒子對自己的感情被兒媳奪去了,而遷怒於兒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