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在北捷殺人魔伏法後查出一筆遺產,但僅37萬多元,連還給新北地檢署代付的855萬補償金都不夠,更甭說受害人近億元賠償金。(本報系資料照)
2018年08月11日 08:57 中時電子報
殺人魔鄭捷2014年5月21日在台北捷運板南線,持鈦鋼刀隨機刺殺乘客,造成4人死亡24人輕重傷慘劇,2016年4月22日槍斃伏法。民事賠償部分,新北地院2015年8月判決鄭捷須賠償死者潘碧珠家屬3人及7名傷者共3091萬餘元,高院也在2016年1月判決鄭捷須賠解青雲等3死者家屬共6人及2名傷者6139萬元確定,合計賠償金近1億元。
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委員會,2014年先賠付4名死者家屬被害人補償金共855萬餘元,隔年對鄭捷提出支付命令求償,經2年多追債,終於查到鄭捷有一筆活存暨信託基金遺產,但金額只有37萬多元,甭說近億元的受害人賠償,連還給新北地檢署代付的855萬補償金也不夠。
因鄭捷父母已拋棄繼承,日前檢方向新北地院聲請選任鄭捷律師黃致豪擔任遺產管理人獲准,未來將進行為期1年的公示催告,一旦確認該筆遺產無人繼承,就會追討這筆基金抵償檢方墊付的被害人補償款。
律師林俊峰表示,這是現實的無奈,國家支付被害人補償金後,雖可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對犯罪行為人或其他應負賠償責任者提訟求償,但往往查無財產或遺產,最後就算勝訴,實際上也無法全部拿回墊付補償金
不過,任何鄭捷案的死者家屬、傷者,只要對鄭捷提出民事求償勝訴確定,並持有「債權憑證」,也可出面要求分配這筆37萬餘元遺產,屆時法院將按請求人各別持有比例,進行遺產分配。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