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負責人及員工共9人,偵詢後依兒少法依送法辦。〔警方提供〕

2018年08月12日 11:50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中國時報/謝明俊

未年少女被迫坐檯陪酒。〔警方提供〕

萬華分局強力執行暑期青春專案,警方於於107年8月7日破獲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一處酒店,現場赫然發現未成年少女陪酒坐檯,經追查竟發現有多達12名少女在該酒店從事色情陪酒情事,竟是由同學間彼此相揪來打工,少女泣訴遭到客人鹹豬手,和負責人反應反被恐嚇管區很熟、 要扣錢等回應相當惡質。

新北市三重區一家酒店,長期吸收未成少女坐檯陪酒,至少有12名少女曾在該酒店上班,北市警萬華分局於今年6月間接獲一名少女小晴報案被迫坐檯陪酒,經多日蒐證,日前持搜索票前往酒店搜索,查出有12名少女日在酒店上班,當場逮捕酒店負責人及員工共9人,偵詢後依兒少法依送法辦。

北市警萬華分局於6月間接獲少女小睛(化名)泣訴,曾遭酒店張姓經紀人等人誘騙至新北市三重區一家酒店上班,該店孫姓女店長雖明知少女未滿18歲,仍告稱如有客人點檯,每三小時可賺取200元的坐檯費,工作內容只要在包廂陪客人聊天唱歌,幫客人倒酒等利誘少女。

未料上班後,竟遭客人將手伸進衣褲內強行撫摸猥褻,少女向孫嫌投訴,竟遭孫嫌威脅,告稱如果少女繼續在包廂讓客人滿足,就會幫忙向客人多索討小費,如不從者就要苛扣少女上班所有檯費。孫嫌並經常吹噓該店背後有黑白兩道在撐腰,讓少女備感壓力不敢反抗。小晴因不堪受辱而脫離酒店轉向萬華分局檢舉,並泣訴該店就是以該手法誘騙數十名少女,大部分少女都無法忍受遭猥褻侵犯而離去,但業者仍源源不絕不斷誘騙少女下海,以牟取不法暴利。

萬華分局接獲檢舉後,立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蔡逸品指揮偵辦,經多日埋伏跟監蒐證,發現業者為規避警方查緝,如遇警方臨檢時,在警方搭電梯上樓時,員工會馬上通知所有少女進入逃生樓梯走下1樓,待臨檢結束警方離去後再返店上班,因此從未遭發現有僱用少女坐檯情事。

經萬華分局偵查後見時機成熟,遂於107年8月7日父親節前夕聯合信義分局、文山一分局及新北淡水分局、新店分局等組合警力,持搜索票至該址執行搜索並拘提相關犯嫌到案。

本案拘提酒店現場孫姓負責人等9人、另查獲重要幹部7人、在場酒客及酒女35人、援救被害少女12人,其中年紀最輕僅14歲。現場並查扣現金新臺幣88萬餘元、手機與平板電腦6部及相關監視器鏡頭及主機等贓證物,經清查帳冊發現業者係以店內小姐年輕敢玩為號召,吸引酒客入內消費,平均每週可獲利達28萬餘元,惟每日僅支付每名少女數百元坐檯費,全案詢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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