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佳宜如今仍心繫已故男友。
(新加坡21日訊)22歲帥哥深夜騎摩哆送女友回家釀一死一傷慘禍,女友拋飛鋸腿保命,住院半年記憶全無,入稟高庭向男友代理人及涉事司機索賠至少25萬元(約75萬令吉),她無奈透露仍愛著死去的男友,展開索賠事宜實在是情非得已。
新加坡《新明日報》曾報道,這起悲劇發生在2015年8月23日凌晨3時30分左右,當時22歲的正規軍人陳家盛騎著摩哆,載著同齡女友賴佳宜,送她回家,來到兀蘭4道與5道的交界處時卻遭一輛轎車撞上。陳家盛慘死,賴佳宜重傷左腿截肢。
時隔3年後,賴佳宜(25歲)入稟高庭向涉事司機邱宗賢(30歲)及男友的代理人索賠。
根據索賠書,女友當時被拋飛後,身上多處受傷,一度性命垂危,被送入加護病房後,進行了多項手術,蛛網膜下腔出血、頸動脈撕裂、左眼受創、左手臂、右腿及腳踝骨折、左腿截肢。
多組醫療團隊的醫生為她進行手術後,她在加護病房住了整整半年,住院期間肌肉受損發炎、感染肺炎,車禍更導致她患上急性壓力症。她到了同年9月16日才出院,數度回醫院開刀並裝上義肢。
賴佳宜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車禍發生前後約半年的記憶是空白的。
“醫生為了使我感受不到到疼痛,讓我處於鎮靜沉睡的狀態長達10天,之後就一直在加護病房內。”
她表示,父親今年3月失業,母親也沒工作,入稟高庭向涉事司機索賠,但因死去的男友是騎士,自己是後座乘客,根據法律程序,必須也得向他的代理人索賠。
“其實,我仍深愛著他,也一直都和他的家人保持聯絡,必須向他們索賠,實在是情非得已。”
女郎左眼神經線受損
女郎三年來藥費就花了40多萬(逾120萬令吉),索賠總數額暫未定。
賠償金可分“一般損害賠償金”(general damages)和“特別賠償金”(special damages)兩種。前者指的是針對傷勢、痛楚等作出的賠償,而後者則是針對病假期間蒙受的收入損失、醫藥費、維修摩哆的費用等。
賴佳宜通過代表律師入稟高庭索賠的“特別賠償金”為12萬1528元2分(逾36萬令吉)。賴佳宜稱,自己3年來單單是醫藥費就花了40多萬元,索賠總數額目前未定下。
女郎左眼神經線受損,眼球活動受限,原本有完美視力的她,患上遠視。
賴佳宜在車禍中左眼受創,瞳孔放大,視力受影響,此外她的左眼皮也因此下垂。
“醫生說如果我動刀修正,就無法合上眼皮,就連睡覺也不能合眼,而且可能受感染,所以我選擇不動手術。”
訴方提呈的一則醫藥報告顯示,2018年5月23日,賴佳宜左眼皮下垂,患上上瞼下垂問題,而且左眼神經線受損,眼球活動受限,原本有完美視力的她,今年才25歲卻因瞳孔放大,近物無法看清楚,患上遠視,目前得靠佩戴眼鏡看東西。
女郎原持有登山及潛水協導者執照,卻再也無法爬山下水,仍在學習用義肢走路。
賴佳宜稱,中學時期就活躍於戶外活動,也是一名露營協導者,更持有登山及潛水協導者執照。
“車禍後,我已經不能進行這些活動,連上廁所都需協助,這場車禍毀了我一半的人生。”
她說,2017年才正式學習用義肢走路,目前還是無法行走。
男友逝世已3年,賴佳宜去年才更新面簿頭像,依然選擇了當年和死者的合照,而死者的面書也改成了追悼他的頁面,頭像也是和賴佳宜的合照。
她說:“他是我的初戀,我依然愛著他。”
賴佳宜如今仍在學習用義肢走路。
女郎要求索賠
死者家屬對於女郎要索賠表示諒解。
死者陳家盛的姐夫(41歲)告訴記者,這3年來,涉事的司機從未出面,也沒到過靈堂來弔唁,一句道歉都沒說。
他說,車禍奪走了人命,家人仍未原諒涉事司機,但對於賴佳宜要索賠一事表示諒解。
涉事轎車司機辯指死者刻意緊跟超車挑釁,車禍發生後不敢停車,直奔警局求助。
根據法庭文件,司機在抗辯答覆中稱,事發時發現有幾輛摩哆在交界處停下,交通燈一轉綠,有摩哆開始超車而上。
司機指原本在最右邊車道行駛的死者,嘗試開向他,並涉及快速超車,他一度閃避並剎車。在駛入中間車道時,他指死者尾隨在後,行駛速度快,也非常靠近他轎車的右側。
他指死者開始挑釁,不久後聽到巨響,進而發現和死者的摩哆撞上。
他稱自己發現出事後不敢停車,直奔警局求助。
一場意外 不存惡意
驗屍官裁定這是一場“悲慘的交通意外”,並非任何一方蓄意造成,也不存有惡意。
2017年7月17日,驗屍官馬文德驗訊死者陳家盛的死因,總結時說,事發前,陳家盛和女友似乎不滿汽車司機周宗賢的開車方式,雙方互瞪,周宗賢也向陳家盛比手勢。後來,周宗賢加速行駛,死者緊跟其後。
驗屍官說,雖然雙方的專家證人對周宗賢在車禍發生前有沒有剎車看法不同,但看起來,周宗賢很有可能剎車,因為有目擊者看見汽車的制動信號燈閃亮。
不過驗屍官認為,汽車和摩哆相撞,並不是任何一方蓄意造成,也不存有惡意。(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