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被繼母虐打全身瘀青 父親:女兒叛逆難管教

北京晨報 2018-08-27 11:34:29

25日上午,宜賓微信朋友圈盛傳一名12歲女童遭後媽虐打,流傳於網路的照片和視頻觸目驚心,孩子手臂、背部等處傷痕累累,只有臉部、小手臂等暴露部位無明顯傷痕。小姑娘系離家出走後在路邊哭泣時被熱心市民發現,小女孩自稱身上的傷痕來自後媽虐打。成都商報記者走訪調查得到證實,孩子身上的傷痕確系其後媽高某用衣架、撐衣桿抽打所致。目前,宜賓縣警方已介入調查,繼母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網傳虐童

孩子傷情慘不忍睹

“請親們轉發:這個小女孩在我朋友店裡,身上多處傷痕,全是後媽所為,老爸也不管不顧;她才12歲,求著阿姨們別報警,擔心再次被後媽打,是什麼樣的人會下如此重的手?朋友圈有誰認識她後媽,我真想見識見識。”25日上午,以上文字連同多張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流傳,並很快有當地自媒體轉載。

成都商報記者在網傳照片上看到,照片主角是一名濃眉大眼、長相清秀、稚氣未脫的女孩。孩子身著白色短袖衫、休閒長褲,長發及腰,看上去和普通同齡女孩並無明顯區別。但讓人揪心的是,孩子衣服被撩起後,可見其背部、手臂、頸脖處傷痕累累,一道道瘀血痕跡連成一片,傷痕慘不忍睹。

據收留孩子的熱心人鐘女士回憶,8月25日上午9點多,她途經宜賓縣柏溪鎮油樟廣場紅綠燈處時,看到一個十來歲的女孩蹲在地上,身上有瘀青,哭得非常傷心。鐘女士上前詢問,女孩自稱叫秋燕(化名),自己遭到後媽虐打。“被打後,後媽將她送回鄉下老家,由於爺爺奶奶要上班沒時間照看她,她就悄悄從家裡出走了。”鐘女士告訴記者,見孩子可憐,她徵得孩子同意後,將其帶到自己店裡。

鐘女士說她看到孩子身上的傷痕後,忍不住流淚。根據孩子提供的電話,鐘女士聯繫到其生母劉某,並打算報警。沒想到孩子苦求她不要報警,稱擔心“報警後還要挨打”。成都商報記者在鐘女士朋友圈發布的一段監控視頻中看到,三名民警到達後告訴孩子:“不關事,有警察叔叔在,警察叔叔來處理……”

成都商報記者從宜賓縣公安局了解到,當日上午民警將孩子帶到轄區派出所並展開調查。

孩子講述

多次遭到繼母毆打

25下午,在宜賓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做完筆錄後,秋燕被帶到宜賓縣人民醫院做身體檢查,所幸身體並無大礙。一直陪同秋燕在醫院檢查的舅媽曾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檢查結果顯示除了身上大量青瘀傷,還有手臂肌肉損傷,“兩個手臂都腫了,左手臂更嚴重。”

秋燕接受采訪時說,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挨打,這種動轍打罵的生活已有三四年,甚至有去年被打後至今留下的傷疤。秋燕生母劉某說,前夫再婚後她也知道孩子繼母很苛刻,但是秋燕的爺爺經常勸她,說(打罵秋燕)是為了娃兒好,“是管教她,很正常,我也就相信這些了。”劉某說,以前她只知道娃兒被打,不知道被打得這麼嚴重,如果知道就早站出來了。

說起自己經常被打的原因,秋燕稱有時是因為自己耍游戲,大部分原因是後媽看她不順眼。“我以前對她有反感,經常跟她鬧。”秋燕說,這次是因為打游戲,沒帶弟弟,被後媽用撐衣桿和衣架子打全身,包括背、手、腳。

“有次打了我後,喊人找繩子把我吊起來,把凳子抽了,吊了幾個小時,才拿板凳給我墊著,之前我都是站在窗台上。那樣吊著我手桿不舒服,可能要吊脫,我就站在窗台上去,找個地方站穩。”秋燕回憶,這次被打的原因是她跟同學聊天聊晚了,“跟陌生人聊天,(父親和繼母)就可能認為搞網戀。”

秋燕說,平時洗碗沒洗干淨,或者打爛碗,灶台沒擦乾淨,就被打、罵。繼母看她不順眼就到處打電話說她(壞話),完全不顧及她的自尊心。“有一回,就是一晚上沒洗衣服,她就拿衣架子打我,身上給我打腫了,幾天都睡不了覺,衣服穿起都脫不下來。”秋燕說,父親跟後媽是一夥的,每次挨打後只有一個人忍著,“沒跟哪個說過,忍著忍著就過去了”。

生母劉某說,這次是她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趕過去才知道女兒被打得如此之慘。“我會以我的方式把撫養權爭過來,不再交給他們了,太不放心了。”劉某說,女兒需要呵護,需要照顧。“就算是了犯天大的錯誤,都不至於這樣打。如果打成骨折了,那就是娃兒一輩子的事情。”

事發後,警方考慮到秋燕自稱遭到繼母虐待,在案件處理完畢之前暫將孩子交給其親生母親劉某照管。

父親說法

女兒叛逆難以管教

秋燕的家在宜賓縣普安鎮普和社區一座小山包上,院子裡可以看到金沙江對岸縣城的高樓。隨著宜賓縣普和新區建設的推進,秋燕的老家已納入新城紅線范圍內。在稀稀拉拉的鄉間民宅中,秋燕家外牆貼著花綱石的兩層小樓是典型的農村別墅,顯得格外扎眼。即將到來的征地,意味著秋燕本人有一筆賠償款。

秋燕被虐打的消息在網上傳開後,普安鎮政府負責人指示普和社區書記楊厚容、主任羅林展開調查。村幹部趕到秋燕老家時,發現大人和孩子都不在家,但是大門敞開著。楊厚容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村幹部走訪周邊鄰居,大家對秋燕繼母的評價還不錯,但經常打秋燕是事實。“娃兒叛逆,不好管教。”楊厚容說,村委電話聯繫上秋燕的父親羅某,羅某承認妻子打女兒,稱打孩子是為了教育她。周邊鄰居表示當日並沒有看到秋燕出門。

35的羅某事發時正在廣元打工,但他知道24日晚上女兒被打的事。羅某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他和前妻劉某在秋燕不到一歲時離婚,孩子由他撫養,10多年來劉某沒有承擔過生活費,但劉某偶爾也看望女兒。七年前,羅某與妻子高某結婚後,也常把女兒送到前妻處讓她探視。由於某些生活瑣事,大約四年前,羅某不願女兒再與前妻接觸。“每次從她媽家回來,孩子思想就會有所變化,學習成績下降。”羅某說考慮到孩子該安心讀書,他確實不願前妻再與秋燕接觸。

虐打原因:

孩子有早戀跡象?

羅某承認,最近兩三年確實對秋燕管得越來越緊。秋燕學習成績本來不錯,每科90分以上,羅某希望孩子不要受外界干擾,多讀點書,免得像他一樣長大了打工為生。但近來,羅某和繼母高某發現女兒經常偷偷玩手機。“最開始爺爺給了她一個手機,她玩得太痴,我給她沒收,買了個電話手錶。”羅某說,結果沒多久秋燕把電話手錶丟進洗衣機洗了。再後來,他發現女兒拿同學的手機玩,打過她也罵過她。

最讓羅某不放心的事,秋燕有早戀跡象。“有天我們都在老家住,她的電話半夜響了,每次她就給對方說打錯了,不敢接,但對方密密打來。”羅某心知情況不對,下樓責問,此時對方再打電話來,羅某接了電話。“聽聲音,對方是個20來歲的男子,他說要找的人信息都對得上(秋燕),就是找她。”這一次,羅某又狠狠地打了秋燕。

24號,羅某身在廣元工地。妻子高某用衣架等打傷秋燕後,讓女兒通過微信視頻告訴父親後媽為什麼打她。“她又偷偷和網友聊天,聊的都是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羅某說,女兒被高某發現後,刪除了部分聊天記錄,但是高某繼續和對方聊時,對方發來了此前和秋燕聊天的截圖。羅某回憶,網友還說給秋燕寄過兩盒巧克力,他才想起確實看到過女兒房間的巧克力空盒。

秋燕的爺爺羅文貴告訴記者,秋燕自出世後,是爺爺奶奶帶大的。24日晚秋燕被打後,高某將爺爺奶奶叫過去。“我看到孩子手上的傷,批評高某的管教方法是錯誤的。”羅文貴說,當晚一家人吃了飯,兩個老人就走了。“她後媽洗澡,十來分鐘時間,她又拿後媽手機發些不三不四的信息。後媽冒火了,就又打了她。”羅文貴認為,高某下手是重了點,但心是好的,平時秋燕吃的、穿的都是後媽買的。

記者了解到,關於有男的半夜打電話來,羅文貴也從兒媳婦高某處聽說過。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從宜賓縣警方了解到,目前高某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羅某已從廣元返回宜賓,協助處理此事。羅某說,高某被刑拘後,家裡還有個一歲多的嬰兒,也需要他回來照顧。

律師分析

監護資格可以變更

律師認為,本起事件中,後媽的行為已涉嫌虐待罪甚至是故意傷害罪,前者最高刑僅為7年,後者最高刑可至死刑,如果是長期虐待、手段惡劣、有傷害故意,一般按後罪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前罪屬於自訴案件,未成年人被家庭成員傷害,往往忍氣吞聲,其他家庭成員也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不利於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

律師表示,近年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新聞時常見諸報端,令人感到心驚和難受。盡管有刑法的規制,也有專門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還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但對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和救濟還存在不少缺陷,傷痛造成,事後追責往往於事無補,須知孩子不僅僅是家庭的孩子,更是社會和國家的孩子,希望政府、學校、社區等有關部門,能強化風險防控,建立對未成年人的預防保護機制,讓施害者無機可乘,一旦有對未成年施害的可能和苗頭,及時制止消弭。

律師就此事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0條的規定,本案中受害者繼母的行為符合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法定情形,已觸犯虐待罪。由於虐待罪大多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故它屬於告訴的才處理,法定刑為兩年以下;若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也僅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離婚時所涉及的監護權及撫養權,郭剛律師認為,夫妻雙方離婚時,監護權的具體內容包括人身監護權和財產監護權。離婚後的撫養權實際也就是人身監護權,夫妻雙方若不是為了給對方添堵,則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講,最好是女兒的撫養權隨母,兒子的撫養權隨父。因為從案例數據來講,虐待罪經常發生在同性的繼母對女孩、繼父對男孩之間,異性虐待的反而相對較少。當然,監護權也並不是固定不變的,當監護人無力承擔監護職責時,可以請求有關單位或者法院更換他人為監護人;同時對不履行監護職責甚至有遺棄、虐待的監護人,經有關人員或單位申請,也可由法院撤銷該監護人的監護資格,另行確定監護人。

圖據受訪者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