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財興駕駛的馬賽地轎車被指在亞逸拉惹高速公路逆向行駛,結果連撞3輛車和1輛摩哆。(檔案照)
(新加坡29日訊)在亞逸拉惹高速公路致命車禍中,遭逆向行駛的馬賽地轎車撞傷的馬勞夫妻,與轎車司機庭外和解,獲賠53萬元(約159萬令吉)。
《海峽時報》報道,馬賽地司機林財興(53歲,譯音)願意承擔所有責任,馬來西亞籍摩哆騎士鄭子洋(34歲,叉車司機)和妻子曹月嬋(34歲,行政人員),分別獲得38萬元和15萬元的賠償。
索賠款項包含兩人在事故中所蒙受的醫藥費、收入損失,和精神和情感上的折磨等。
事故發生在2016年12月19日早上8時,林財興駕駛的馬賽地轎車在亞逸拉惹高速公路逆向行駛,結果連撞3輛車和1輛摩哆。
其中一輛黑色豐田轎車被撞得毀壞不堪,37歲男司機梁國華因傷勢過重當場不治,當時也在車上的妻子則受傷送院。
鄭子洋和曹月嬋當時也被馬賽地轎車撞飛,重重摔落在5公尺外的路上而受傷。兩人今年2月入稟高等法院,起訴當時涉嫌逆向行駛的超速、沒有顧及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危,以危險和魯莽方式駕駛,索賠55萬余元(171萬令吉),司機原本否認指控,但之后改口表明同意負全責。
林財興起初否認指控,但訴方律師萬勝在去年11月告訴《聯合早報》,答辯人同意為鄭子洋夫婦的事故承擔100%責任。
請一年病假
車禍發生後,馬勞鄭子洋無法再駕叉車,拿了一年病假,後來還因為工作準證到期不被更新而失業。
他之後回到柔佛老家,一直處於無業狀態,直到哥哥兩個月前開設飲食攤位,他才過去幫忙做收銀等無需體力勞動的工作。
法庭文件也指,鄭子洋19歲到新加坡工作,多年來一直從事重體力勞動的工作,事故嚴重影響了他的生計。
鄭子洋的右手無名指在車禍後斷落。(檔案照)鄭子洋和妻子曹月嬋分別賠償38萬和15萬新元。(檔案照)
仍在治療
事情過去的一年後,鄭子洋未完全康復,他的骨頭還沒有癒合,仍在治療中。
《聯合早報》去年報道,鄭子洋傷勢集中在手部,他的左手肘、雙手手腕和右手3隻手指骨折;曹月嬋則是左腳骨折。
據當時的報道,鄭子洋的右手無名指在車禍後斷落。
雖然後來在事發現場找回斷指,但因手術可能影響神經線和留下後遺症,所以他選擇不接回手指。
或面對最長10年監禁
林財興或將會面對死者和其遺孀的民事訴訟索賠,刑事訴訟則還在進行中。
據《海峽時報》報道,除了鄭子洋夫妻,林財興也可能面對梁國華遺孀的民事索賠訴訟。
另外,林財興在案發隔天也被控,原本面對危險駕駛罪狀,但國際法院在今年1月被起控狀改成誤殺。
案件將在國家法院再度過堂,一旦罪成,林財興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林財興面對一項誤殺控狀,一旦罪成可面對10年監禁和罰款。(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