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看錯嗎?這些食品、肉類、甜食都徵收銷售稅 ! (吉隆坡29日訊)配合9月1日推行的銷售與服務稅稅制,關稅局公布了徵稅物品清單,其中燕窩、鹹魚、鮑魚、蜜糖、駱駝肉、生蠔、芝士、牛油、加工食品、蘑菇(乾)、杏仁豆、鹹菜及魷魚等,一律需徵收5%銷售稅。
需被徵收5%銷售稅的食品,也包括海豚肉、乾豬皮、冷凍乾雞丁、猴子肉(不論生或冷凍)、兔子肉、蛇肉、鯨魚肉、蝦米及乾沙丁魚等。 海豚肉?!猴子肉!?都徵收銷售稅?!這下可好了, 什麼時候海豚跟猴子肉變成日常食品了!? 記者,你是糊塗了,還是喝醉了?
此外,清單列出生物(活的動物)、冷凍魚肉類、蔥蒜、雞蛋、海龜蛋、鹹鴨蛋、新鮮蔬果、咖啡豆、鮮蝦及香料等,皆豁免徵稅。 海龜蛋可以賣嗎?
根據關稅局發布的清單,政府在銷售與服務稅徵稅清單中,特別針對含糖量高的食品,包括零食、糖果、巧克力、月餅、椰奶及果汁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