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網站假冒女大學生 52歲婦迷倒24歲輔警
(新加坡1日訊)52歲已婚婦,相親網站虛報年齡假冒是女大學生,迷倒24歲輔警後編造系列謊言,先要對方出錢買手機及戒指向她求婚,然後又謊稱她入院,不到兩周就騙走他超過3000元新幣(約9000令吉)儲蓄。不僅如此,她還四處招搖撞騙,精心設下多種騙局,從2010年至2017年的七年內,騙走32人近17萬(約51萬令吉)。被告法茲麗雅(52歲)落網後共面對106項欺騙控狀,涉及的款項共16萬9475元新幣,認罪後周五判坐牢66個月。案情顯示,被告已婚,案發期間曾當過補習教師,多數時間沒有工作。涉案期間,她設下購買預購組屋(BTO)騙局、購買蘋果iPhone手機騙局、愛情陷阱和其他許多網際網路買賣騙局,誘騙受害者的錢財。其中一名受害人24歲的輔警,他在前年9月12日上相親網站找相親對象。沒想已年過50還有丈夫的被告也注冊使用相親網,輔警看到被告虛報的年齡和自稱是在籍大學生的自我介紹後,主動和她攀談。言談中,被告有意無意稱自己沒有男友,不介意和他發展戀情。9月16日,輔警向她表白,被告答應做他的女友,之後她開始以向朋友購買手機、要錢購買訂婚戒指等借口每次騙走輔警數百元。9月27日,被告稱她要到醫院動一個喉嚨手術,要輔警代付1800元醫藥費。輔警有時追問她有關款項的用途,被告會撒嬌說輔警不信任她,假裝不和他說話,輔警最後都心軟乖乖把錢轉給她,前後損失了3040元。家庭主婦誤信被告可協助購買預購組屋和蘋果手機,一年多內被騙走近15萬元(約45萬令吉)積蓄。根據案情,受害者當中包括一名51歲的家庭主婦。她在2011年3月經人介紹,雇請被告替兩個兒子補習。2011年7月,受害者和丈夫嘗試申購預購組屋但沒有如願,受害者向被告談起申購預購組屋一事,被告稱她認識建屋局裡的工作人員,可免去申請程序直接購買。受害者相信了她的話,被告開始以不同手機號碼、身份和電郵,假冒建屋局、律師事務所職員等身份,欺騙受害者,向她徵收定金、律師費、行政費和稅收等,在前後約一年裡63次騙受害者,每次把數千元至數萬元的款項交給她,損失12萬9710元。受害者發覺被騙後報警。在騙受害者購買預購組屋的同時,被告也謊稱有親友在電器行工作,可優惠代購手機,騙同一個受害者給她兩萬多元訂購數百台iPhone手機。虛假提供租車或租房,還有優惠酒店住宿,被告在網上能騙就騙,許多受害者紛紛上當。根據其他控狀,被告經常在臉書或其他網站打廣告,稱有房間或轎車出租,騙有意租用房間或轎車的受害者付款給他,有時,她甚至帶受害者去看房子,在收了租金後失聯,捲款而逃。被告有時會在網上打廣告優惠出讓高級酒店住宿,當受害者付款後要入住時才發現根本沒有房間住宿。更甚的是,被告也會宣稱提供活動餐飲,收了費用後失聯,導致受害者辦不成活動。被告被捕保釋後鬧失蹤,成為通緝犯。被告最初在2012年被捕,之後獲准保釋,但她經常找借口推掉或乾脆鬧失蹤,躲避警方的傳召,警方過後在2014年通緝她並在2015年1月逮捕她,可是她又獲保釋,之後重施故技躲避警方。警方最終在去年6月29日再次逮捕被告,她從那時起被還押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