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餐館-12月起或全面禁煙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6日訊)如與飲食業者討論後可行,衛生部今年12月起將把現有冷氣餐館及公共場所列禁煙區措施,進一步擴大至露天或開放式經營的飲食單位,包括美食中心、茶室、嘛嘛檔、巴剎熟食檔,乃至住家式小食攤。
衛生部副部長李文材指出,此項擴大禁煙區範圍舉措,旨在進一步提升國人禁煙意識,達至國際衛生組織健康水平。
他說,隨著政府部門、公共場所、冷氣餐館、電梯、公共交通、巴士車站、火車站及機場等地方被列禁煙區後,國人的公民意識已有所提高,整體禁煙成效也達80%水平;衛生部希望透過進一步擴大禁煙區,國民健康意識會隨著提高至100%,與國際水平達標。
與相關飲食業者討論
李文材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透露,除了擴大禁煙範圍,也要加強執法,執法分2部分,一是針對煙民,其次是針對業者,確保兩者都有遵守條例。
他說,在決定與落實此措前,該部還是會與相關飲食業者討論,以廣納建設意見,只為做得更好。
世界衛生組織自1987年開始,將每年5月31日列為世界無煙日,以有效控制煙害造成的全球性健康、社會、經濟與環境問題,並於2003年通過“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目前已逾168個國家簽署,大馬為其中一員。
我國於2004年開始逐步落實阻止煙害政策,立法設下條規刑罰。根據2004年煙草管制法令第11(3)條文,任何在23個頒布憲報禁煙區地點違規抽煙者,將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並將由賦權的衛生部執法人員展開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