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托育費用上限 中市府:將酌予調高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為了讓台中的協力保母能順利轉銜中央的托育準公共化政策,台中市政府今天指出,將協助保母依照原收費加入準公共化,至於日間托育費用上限,也將依家庭可支配所得酌予調整。 市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中市長林佳龍昨天在社會局長呂建德陪同下,與居家托育人員座談交流,托育人員發展協會理事長鍾情婷也出席,還有不少保母到場關心。 會中有保母反映,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8月公布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漲1.53%,唯有育兒相關費用都沒有調漲過,影響托育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盼全市托育費用應同工同酬,讓政策一致並更具公平正義。她們主張應修正提高台中市的公告托育費用,讓全區全部統一以最高價參與個案審議機制,提供托育人員合理且穩定的工作保障。 林佳龍指出,為讓台中的協力保母能順利轉銜中央的托育準公共化政策,市府將協助保母依照原收費加入準公共化,權益不受影響。 針對日間托育費用上限,市府表示,將依照台中市家庭可支配所得酌予調整,從原來的新台幣1萬6000元調高到1萬7863元。 市府指出,同時將放寬個案審議機制,申請期限從2年縮短為1年,審議指標也對保母更加友善。社會局擬針對現行收費1萬2000元的地區,研議訂價是否有往上調整的空間,讓保母獲得相對等的收入。 林佳龍強調,這次中央推動準公共化政策,也許一次無法馬上解決所有問題,但市府建立機制,能夠解決的問題加以解決,中央的部分也會請台中市籍立委爭取,讓政策更完善。(編輯:陳俊碩)107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