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寶珍向記者出示她和丈夫的結婚證書。

(新加坡10日訊)1名婦女申訴,丈夫與前妻離婚後破產,夫妻兩人同甘共苦,甚至替夫扛債,豈料丈夫猝死後,家屬保障計劃受益人的逾5萬元(約15萬令吉)賠償金,竟全歸前妻。

楊寶珍(47歲,無業)聯絡上《新明日報》,指丈夫呂竟熊(42歲)於7月7日熟睡時猝死,三天後還收到一封通知,吩咐她替丈夫處理保險賠償事宜,分別為保健儲蓄批准的綜合保險計劃、公積金投資計劃,以及家屬保障計劃。

“沒想到的是,我並不是家屬保障計劃的受益人,這讓我十分震驚。我整理遺物時,才發現受益人是與丈夫斷絕來往7年的前妻。”

楊寶珍說,丈夫和前妻於2005年結婚,6年後離婚,丈夫指前妻是花錢狂,兩人更常為此爭吵。

“信用卡是用丈夫的名字申請的,丈夫離婚後欠債纍纍,最後還破產。我們結婚前,我清楚他的狀況,但仍願意和他共進退,協助他還卡債,沒料到丈夫忘記更換受益人的名字,導致賠償金都歸於前妻。”

她說,丈夫留下的賠償金即使機會渺茫,她也要嘗試爭取。

文件指丈夫留下大約5萬3850元的賠償金,但受益人卻是前妻。

陳其玉律師受訪時表示,一般上如果投保者還在世,任何保單收益將歸投保者,但如果投保者已去世,保單收益將歸受益人,因此楊寶珍想爭取賠償金的機會不大。除非她有掌握證據,證明丈夫在世時有計劃把她列為家屬保障計劃的受益人。

楊寶珍透露,她和丈夫在2014年相識後隔年結婚,婚後兩人都把對方列為保障計劃的受益人,因此丈夫過世後,她都能從綜合保險計劃和公積金投資計劃獲得賠償金,相信丈夫或許不清楚已加入家屬保障計劃,所以才會漏掉更換受益人的名字。

保險公司通知方知前夫逝世

記者昨日走訪前妻住家,前妻母親受訪時表示,女兒是因保險公司通知,才獲悉前夫逝世,並沒去爭奪財產,而且兩人在2011年離婚後,就幾乎不再往來,這份保險相信是在很久以前簽署的。

前妻母親坦言,女兒並未逼迫前夫或更改合約,雙方是彼此的受益人。

“保險公司是在今年通知我們,女兒前夫已經逝世,而受益人是女兒。事後,我們也跟著保險公司的程序,辦理手續。”

前妻母親稱,原以為事情就告一段落,死者現任妻子卻頻頻來電,她要求將保險賠償金私下給她,於是只好向警方投報。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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