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民政党总秘书拿督梁德明代表民政党,起诉时任槟首长现为财长的林冠英诽谤案,今日诉方确定撤销对辩方林冠英的民事诉讼,由于需承担堂费,高庭案展9月21日决定相关堂费数额。

案展21日决定堂费

起诉人梁德明是于去年7月25日入禀高庭,针对丹绒槟榔的填海地卖给发展商一事,代表民政党起诉当时的槟首长林冠英诽谤。随后辩方林冠英于今年1月申请撤销诉方的民事诉讼案但失败,而需呈上其抗辩书,也必须缴付2500令吉堂费。


今日双方都没现身法庭,由诉方律师阿玛利森与卡纳尔星,以及辩方律师西蒙穆勒李代表出庭。

双方代表律师今日也针对有关堂费一事进行陈词;首先起诉人代表律师表示,由于此案至今仍未展开审讯,因此他们要求缴付堂费2500令吉。

不过答辩人代表律师则回应,认为因对方入禀高庭提出诉讼,答辩人与律师都必须准备出庭供证工作,包括需耗时费用寻找相关背景资料等。

“再加上这起民事诉讼案存有政治议程,即事发时是2013年,可是对方却迟至去年2017年才提出诉讼,而且又是选择靠近大选阶段,因此我建议诉方需缴付共8万5460令吉20仙令吉堂费。”

由于诉方自动要求销案,承审高庭法官拿督罗西拉育曾指诉方若撤销诉讼,未来也无法以同样理由再起诉答辩人。

填海地被指贱卖

起诉人梁德明是针对前槟首长兼前民政党全国主席丹斯里许子根博士,被指在90年代以每平方尺1令吉的价格,将丹绒槟榔的填海地卖给发展商一事,代表民政党入禀槟高庭起诉林冠英诽谤,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以还回许子根与民政党一个清白。

据入禀书内容指出,辩方是在没向诉方求证下,就散播上述有关不实言论,为此要求辩方作出名誉损失等赔偿与道歉。辩方林冠英在其答辩书表示,否认有关诉方对他的指控,认为本身作为槟首长,有责任公开与解密当时的合约内容予民众知道,尤其是槟州选民,因为这涉及公众利益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