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政府宣布将那些在我国工作超过10年外劳人头税架构,调整为20%对80%的雇主与外劳支付比例。不过,此事在短短24小时后出现U转情况,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指出,雇主如今必须承担100%的外劳人头税。

“如果这些雇主在外劳来马服务10年后,要延长他们的服务期限,那么雇主就得自行承担1万令吉的人头税。”

他说,那些不愿意承担人头税的雇主,他们可以将外劳送回国后,重新为这些外劳申请来马来西亚。

“如此以来,他们只需付每年1850令吉的费用。”周一,林冠英指出,政府调整在我国工作超过10年外劳申请延长临时工作准证的人头税架构,以减轻雇主负担。

他说,通过新架构,每年1万令吉人头税中,雇主只需承担20%,其余由外劳自行承担,而之前雇主必须缴付全额人头税。

林冠英今日在布城出席活动后指出,政府原本是想要通过将人头税改为20%对80%的分配比例,即20%由雇主支付,其余80%则是由外劳自行支付的方式,减轻雇主的负担。

“不过,政府昨日做出宣布后,便有雇主在本地报章上投诉外劳无法承担80%的人头税。”

“有鉴于此,雇主若要延长外劳的服务期限,那么他们如今必须独自承担外劳人头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