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訊)30歲無業印裔男子被控2年前謀殺17歲印裔女友案,今日因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絞刑,家人淚灑法庭!
怡保第一高庭法官拿督茲莫哈末魯茲馬下判時說,被告三德拉史格蘭的辯護律師蘭吉星,以案中死者遇劫時,不願交出值錢物品被毆打致死,作為抗辯理由並不成立。
法官以死者解剖報告身上有金飾,不存在搶劫的可能,而且事發住家除了被告及案中死者,沒證據顯示有第三者的存在。
法官認為,雖辯方律師成功挑出疑點,但主控官提出更有力的證據,因此裁決被告的謀殺罪名成立。
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2月27日晚上11時至隔天清晨6時,在霹州近打縣新邦波賴拉登聖嘉的甘榜峇都某住家,致死17歲杜嘉蒂維,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
被告的辯護律師蘭吉星說,會將此判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此案主控官是依茲萬副檢察司,查案官為妮瑪拉助理警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