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會演?演員騙光老嫗1993萬 開庭還扯:我們是情侶

資深演員王盛弘被控詐欺74歲婦人1993萬元,高等法院下午開庭;王否認,與婦人各執一詞。記者王宏舜/攝影

更多

演員王盛弘遭74歲王姓老婦指控以「我被綁架了」、「弟弟要開刀」等理由騙錢,共訛1993萬元還「花光光」。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王2年6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雙方上訴。高等法院今開庭,王聲稱「這都是餽贈,是她幫助我,我們是情侶關係」;王婦忍到最後告訴人陳述意見時,痛斥「完全是假的!」,訴苦已沒錢吃飯。

今年已71歲的王盛弘,拍過多部廣告與電視劇,今天一開庭,他便向法官表示「我沒錢請律師,律師已解除委任」,並聲明自己是軍人退伍,非常正直。

王姓老婦指控,7年前透過友人「鄧姊」結識王盛弘,沒想到王看她年邁可欺,從2012年5月7日起,以「胞弟病危須前往美國」、「胞弟死後有遺產分我」等理由,向她借款。王婦說,她前後匯款200次,共匯了1985萬元。後來王婦發現王盛弘仍在台灣,並沒有去美國,才發現上當、報警。

王盛弘否認詐欺,並指這些款項都是餽贈,還說和王婦的關係「是情侶、也是大姐」,感謝對方照顧他。王更進一步稱,他打電話要錢的內容是事實,兩人有男女關係,「那是必然、也有謊話」。王還說,200次的匯款都是在未見面的情況下到手,他很感激。

王說,兩人因吃飯而成了情人,對方錢財都送給我,他不否認講話時會甜言蜜語,但這些錢「都沒有借據」,稱都是女方送他、幫他。

法官詢問,既然否認詐欺,為何一審時會承認犯罪?王回答「我不懂法律」,還說是律師的建議,接著再度強調「我是堂堂正正的軍人,天天為國家做事」。

法官詢問被告與檢察官還有無聲請調查證據,雙方沒有意見。特地到庭的王姓老婦白髮皤皤,她激動地說「我和他只認識2星期,他說的完全是假的」,並指對方自稱從事建築業,但在1986年時生意失敗;當時對方來她家,介紹人誇獎「他人很好,可以交朋友」。

王婦說,王盛弘常常打電話催促她借錢,理由包括「上廁所被綁架、要5萬」等,她不滿一審只判王盛弘2年6月徒刑,直言「太輕了」。她訴苦,積蓄被騙光光,兒女也沒了往來,她沒錢吃飯,頻頻澄清「我不是幫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