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此事納吉指控,說這是政治污衊一事,《凱文被殺》按的第七被告他今日在庭上否認撒謊,扯入前首相納吉等人。

47歲的拉威詹德蘭也是辯方第6證人。

根據《馬新社》,拉威否認在狗急跳牆下,不惜胡亂指控他人。

一下是第七被告被盤問的內容:

旺沙哈魯丁:你在2015年9月15日被捕?那是在返回家鄉(吉打)的路途中?
拉威:是

旺沙哈魯丁:你被捕期間,警方盤問只集中這個(謀殺)案件?
拉威:是

旺沙哈魯丁:若你有什麼想說的,那時是最早的機會(說出真相)?

拉威:是

旺沙哈魯丁:你有如實全盤告訴警方嗎?
拉威:不。我說的事情不多。

旺沙哈魯丁:你說的事情不多,因為你在法庭里所說的事情,都是謊言和捏造出來的。

拉威:不同意。

旺沙哈魯丁:如果你真的無辜,9月15日當天就是你說出所有事情的機會。

拉威:不同意。

旺沙哈魯丁:我所謂的所有事情,是指有關凱文的謀殺案,乃至第一被告代表律師及納吉如何介入此案。你沒有說出來,因為你在法庭上所說的事情沒有發生。

拉威:不同意。

旺沙哈魯丁:你現在是狗急跳牆,急著把人拉下水,因為你就是和前軍醫古納瑟卡蘭殺害凱文的「主腦」,現在你卻要扯上律師師西華納丹與吉丹。

拉威:不同意。

副檢察司安東尼凱文莫萊斯遇害案續審,第七名被告聲稱,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獻議給他350萬令吉,要他認罪。

拉威佔德南(47歲)告訴吉隆坡高庭,這項獻議是通過一名獄卒傳達給他,而安東尼凱文莫萊斯的弟弟拿督里察也提出同樣的獻議。

拉威佔德南也是辯方第6名證人。他接受被指為案件主謀軍醫古納瑟卡蘭上校的代表律師拿督N.西華納登盤問時,這麼說。

此案6名被告包括G.古納斯嘉蘭(49歲)、狄尼斯瓦蘭(25歲)、提尼斯古馬(24歲)、韋斯瓦納(27歲)、尼馬蘭(24歲)及拉威佔德南(46歲),否認於2015年9月4日清晨7時至晚上8時期間,在吉隆坡杜達馬斯拉惹路至雪州梳邦再也USJ1/6D途中,謀殺55歲的凱文莫萊斯。

6人被控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此案的主要被告,即軍醫古納瑟卡蘭上校(54歲)否認與上述6名被告串謀,在上述時間和地點謀殺凱文莫萊斯。控方由副檢察司賽夫主控,案展本月30 日續審。

以下為拉威佔德南(拉)及西華納登(西)的部分對話:

西:古納瑟卡蘭向你獻議150萬令吉,要你去認罪。這是在2017年12月29日發生?

拉:是的。

西:你在2018年1月26日報案,指里察獻議200萬令吉,要你認罪?

拉:是,對的。

西:在同樣的報案書上,你指2018年2月,一名獄卒代表納吉向你獻議350萬令吉,要你認罪?

拉: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