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已婚的黃姓女子背著丈夫找洪姓老情人相好,可能玩得太過火,有一天黃女傳訊息給洪男「我擔心我們已被錄成不雅光碟在外面網路,你可以保護我嗎?」

不料洪男酸回「是你發現你跟別人上床被錄了對吧?!」沒想到這段私密對話被黃女丈夫發現,因此怒控2人妨害家庭。

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女丈夫從知悉到提告早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因此處分不起訴,人夫不服提起再議,但高檢認為全案調查已完備,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據了解,40多歲的黃女婚前早與洪男交往,交往時黃女還意外懷孕墮胎,2人最後沒結為連理,但感情這事剪不斷非常復雜感情。

2人雖各有家庭卻仍暗通款曲,不僅時常私會,每天簡訊、電話往來就高達20多通,因此被黃女丈夫查覺不正常。

黃夫先是在2016年6月發現妻子傳簡訊給洪男,「週五見,我擔心我們已被錄成不雅光碟在外面網路,你可以保護我嗎?」

洪男回:「是你發現你跟別人做愛被錄了對吧?!」妻子回:「你又愛誤會我了,這幾天我睡不著,做愛在家外就只有你,所以我才擔心我們去過的地方被錄,星期五的會館安全嗎?」、「婚前婚後還為你拿掉小孩,…你還愛不愛我嗎?週五見面你告訴我好嗎?我一直睡不著」,洪最後回「我愛你永遠愛你」。

之後黃男又於2016年12月在家中答錄機,錄到妻子打電話給對方說:「我想到那件事情…,其實那件事之後,醫生已經跟我說我不可能再受孕了…」、「我是媽媽我真的很悲哀,我比你還悲哀…」、「你也知道小孩子的事情,你不是媽媽…(哭泣聲)」

洪男立刻打斷說:「妳不要講,妳不要在裡面講這事。」妻子又說:「我知道,你們男人沒有什麼感覺,可是我真的很痛。」黃夫終於忍無可忍在去年2月控告兩人妨害家庭。

黃夫提告說,妻子曾在2014年6月間曾到婦產科實施墮胎手術,2016年6月,妻子因為精神狀態不好,在家一直說洪男的妻子要來家中報復,他追問到底發生什麼事,妻子才告訴他。

她和洪男復合,並於2016年7月初寫了一封家書告訴他整個來龍去脈,他又於同年12月錄到兩人對話的錄音,才決定提告。

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黃女丈夫在2016年7月初看到妻子的家書時,就知道妻子有婚外情,卻遲至2017年2月中旬才提出告訴,早已逾越法定6個月的告訴期。

因此處分不起訴,黃男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指出錄音譯文顯示2人自2016年7月初至2016年12月間,仍持續交往,犯罪一直持續中,因此他去年2月提告時,並未逾期。

但高檢署認為,錄音譯文雖可證明2人在這段期間見面、連絡,但無法證明2人有偷情的事由,認為一審檢察官已就這個部分調查完備,因此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網友認為,「我真的想不通,為甚麼這女的要背夫偷漢,你既然不愛你丈夫,就乾脆離婚然後和情人在一起,那豈不是更好?是否這女的很貪心,得一又想二」,還有網友表示,「男人的想法,妳會背叛丈夫外遇,當然更會背叛「姦夫」外遇,這是合理的推測,愛玩火者將失去所有,甚至生命……」。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