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沙巴州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今日在地庭,否认涉及35项与沙巴伐木业有关的贪腐控状。
他在地庭法官阿祖拉面前,否认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a)条文的控状。
其控状之长,需要两名法庭翻译员用45分钟来宣读,慕沙阿曼被指控涉及在香港及新加坡,收受贿赂金达6300万美元(约2亿4300万令吉)。
一旦罪成,慕沙阿曼在每项罪名都面对监禁14天至20年,罚款贿金的5倍款项的刑罚。
地庭允许慕沙阿曼以200万令吉,两名担保人,以及交出两本护照的条件下交保候审。在保释金方面,慕沙阿曼必须在今天缴交100万令吉,而剩余的100万则在本周三付清。
此案的主控官为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而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为阿米尔韩扎。
今年67岁的慕沙阿曼,曾任沙巴首长职长达15年,他今日在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遭逮捕,于下午1时许抵达吉隆坡地庭准备面控。